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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玉堅定的說:“我也不想走,但是為了和我男朋友在一起,我必須走,我都二十歲了,年齡也不小了!”
羅中明見明玉這麼說,也不好說什麼,笑了笑說:“只要你不後悔,我現在就給你簽字,我可告訴你很多人盯著你這個位置!”
明玉笑了一下說:“籤吧,也該給別人騰個位置了!”羅中明說:“如果回去了,還想來,你聯絡我,還讓你來我組裡上班!”
明玉點點頭,就這樣羅中明簽了字。一個月後,人事部批准了,喇叭裡唸了明玉的名字。
明玉去人事部辦理了離職手續,那天晚上明玉告訴蘭蘭回家錢太少了。
明玉向蘭蘭的同學借了五百元,然後向老鄉阿英借了四百元。然後告訴蘭蘭這筆錢叫蘭蘭幫她還一下,蘭蘭答應了。
第二天,明玉辦好了一切手續出廠了。蘭蘭護送姐姐去了汽車站,明玉離開了這個待了三年的地方。依依不捨的去了火車站,走之前叮囑妹妹一定要照顧好自己。
明玉給松娃打了一個電話,告訴松娃要去丹巴找松娃。松娃很開心,同意了明玉的請求。
就這樣明玉去了松娃那裡,這對分開了幾年的戀人終於要見面了。一路上,明玉開心極了,幻想了無數種和松娃相見的情景,一點睡意都沒有。
蘭蘭也為明玉姐姐高興,她知道姐姐一直思念著哥哥,這麼多年了終於可以走到一起了,這對於明玉來說是最開心不過了!
:()我的父親,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