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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變的已經六親不認的時候,賀景麟竟然也不嫌棄,還把她當成以前的朋友看待。沒有一絲一毫的偏見。
可是她已經變了。她再也不是曾經那個名門望族的大小姐。她給父母丟盡了顏面。已經被掃地出門了。
並且娛樂圈她也混不下去了。一是因為她爸媽不讓,二是因為她也沒心情了。所以那天嚴嶼白要求她退出娛樂圈。她容易了。
這不僅僅是因為嚴嶼白做的決定。而是,她自己的選擇。現在她也只剩握著點把柄,來嚴嶼白這兒討要一筆生活費了。
畢竟她從小過慣了錦衣玉食的生活。這幾年她一直在各個城市遊蕩。像個孤魂野鬼一樣。以為仗著仗著嚴嶼白先前給的那一筆錢會活的風光。也能自給自足。
可誰知道,她的消費習慣,讓她在看到50塊錢的鞋子和塊錢的鞋子的時候,沒有辦法去選擇那個50塊錢的鞋子。所以錢很快就花光了。
這才在大冬天裡,找到嚴嶼白家門口去索要第二筆生活費。
蔣秋南之所以能克服這個心理障礙,是因為她把嚴嶼白放在了虧欠她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的。試想,如果不是當初嚴嶼白對她的阻攔,或許,她就早靠著在郝佳辰面前撒潑打野,出了這口氣。後面也不會被她父母知道,最後造成了她父母對她巨大的失望。最後把她趕出門來了。
無論如何,嚴嶼白就是有錯的。在蔣秋南心裡,她就這樣給他定了死刑。
所以,她勒索他一筆小錢,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她沒有辦法面對賀景麟。因為太赤誠的東西,會讓她良心受不了。
蔣秋南自認為已經踏進了墮落的深淵,就讓她一直沉下去。不要再把她拉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