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rigin="anonymous">

二四六七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明天就要上架了。

這本書我構思了好久,早就想寫了。

最初是因為自己喜愛打籃球。

我最開始打的是乒乓球,打得還不錯。

羽毛球也很喜歡,是我花錢最多的一項運動。

但是要說最喜歡的,還是籃球。

高中時,因為打籃球,成績一路從班上第2下滑到第19,那段時間,幾乎每次考試後都要被老師叫到辦公室罵。

大學時也是一樣,為此,還被打掉了一顆門牙。

工作後,對籃球的喜愛一點沒有減少。

剛工作那兩年的夏天,我幾乎每天都是在大太陽底下連續打上四五個小時。

由於是半路出家,所以我的籃球水平並不是太高,限於身體條件,每每遇到高大的牛人,也只能望洋興嘆。

如果自己能高上二十厘米,如果自己的彈跳也能像喬丹一樣,如果我有庫裡的手感……

如果每支nba球隊必須加入一個球迷,加入幾個業餘籃球愛好者,比賽時這些業餘球員得一分就算兩分,那豈不是很刺激?!如果我是其中的一個,那該多好啊……

正好我也喜歡看書,於是就萌發了寫本籃球小說的想法。

去年春節過後,由於半月板損傷,手術之後,醫生明確告訴,以後不許再打籃球了!

為此我難過了好久,感覺生活都失去了意義。

還好,除了打球,我也喜歡看球,打不了籃球了,我還可以看nba的比賽。

和大多數nba球迷一樣,我是從姚明進nba那時開始看球的。

最初那段時間,只要有空,就看球賽。

那時,火箭隊的每個球員都記得清清楚楚。

阿爾斯通,海爺,巴蒂爾,麥迪……

就這樣一直看了好幾年,直到姚明退役,一直關注著火箭隊。

那段時間,只要有火箭隊的比賽,只要有時間,肯定會看的。

慢慢的,就成了一種習慣。

不知不覺中,就成了火箭球迷,甚至自己都不知道。

關注勇士隊是從季後賽勇士黑六掘金那年開始的。

到時候,主要是驚歎於庫裡的三分和靈性。

那時候,我還喜歡保羅,一場比賽中,保羅被庫裡背後運球戲耍,我還心痛不已。

但是,慢慢的我就被勇士隊精彩炫目的打法給吸引了。

尤其是前年,庫裡太逆天了!勇士太浪了!

直到73勝的勇士輸掉了總冠軍那一刻,我的心如刀割一般的痛,那一刻我才意識到,自己成了一個勇士球迷!

這是我第一次喜愛一支球隊,而且愛得這麼深!

之前從未有過這樣的感覺!

當然,你可以嘲笑我“三年老勇蜜”。

當然,你可以說我是“贏球蜜”。

不過,看火箭球這十幾年,火箭從未有過太好的成績,我一樣都看了過來。

對我來說,喜歡火箭隊,更多的是一種情懷,沒辦法,只有一個姚明。

喜歡勇士的,則是真正的熱愛。

我是真的喜歡籃球,我只想看精彩的比賽!

於是,在前年,勇士輸掉總冠軍那個夜晚,我就下定決心,要寫一本以勇士球迷為主角的小說。

不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我不喜歡穿越到過去——輸了就是輸了,贏了就是贏了,那是已經被書寫好的歷史,你非要強行改變,有意思嗎?

即使改變了,大家也都知道那是假的。

別人怎樣我不知道,反正我自己不想看。

我自己都不想看的小說,就更不想寫了。

另外,我是個理科生,對邏輯的要求很高,看小說時如果看到不合邏輯的地方,一般都會果斷棄書。

所以,這本書我構思了很久。

要不要有金手指?金手指是什麼?怎麼來的?為什麼來?系統的最終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是球迷身份?怎麼才能和nba每天的比賽聯絡起來……

當然,也可能是強迫症的原因,為了記錄下勇士隊整個賽季的所有比賽,去年賽季中期,一直沒有動筆的慾望。

直到上個月,nba的新賽季開始前五天,實在沒時間了,我才開始動筆。

所以,這本書除了大綱,一點存稿都沒有。

因為是理科生,以前語文成績就一般,所以文筆不怎麼

遊戲競技推薦閱讀 More+
此情不悔成追憶

此情不悔成追憶

淘氣
遊戲 完結 14萬字
皇清秘史

皇清秘史

南方網
遊戲 完結 54萬字
當邪神轉行送外賣

當邪神轉行送外賣

酉時火
睡了一百多年的聞離曉醒來後,發現自己從深淵邪神變成了一個人類外賣員,除了位格和一部分記憶之外力量盡失。為了拿到能返回深淵的力量,他得吃一些低等邪神,但是邪神的蹤跡哪裡那麼容易能找到…… 死宅鄰居:“希望你瞭解一下我們偉大的天父與救世主深淵之神……”小吃店老闆:“實不相瞞我是資深驅魔人,驅魔符一百元三張,要不?”客人張開腥臭的嘴:“吸溜,你就是我點的外賣!” 聞離曉:“原來送外賣是這個意思。那我不
遊戲 連載 6萬字
穿後我膚白貌美又有錢[穿書]

穿後我膚白貌美又有錢[穿書]

九十八度
遊戲 完結 45萬字
鴻蒙聖祖

鴻蒙聖祖

絕對零度
遊戲 完結 162萬字
小迷糊與大情聖

小迷糊與大情聖

指點迷津
遊戲 完結 11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