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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並非一篇小說的題目,比利打算將他寫成系列小說,最後甚至可以集結成書。
畢竟偵探要學的技能實在太多了,一點點寫都能寫許多個篇。
第一個當然是福爾摩斯點名要寫的魯米諾試劑,但在這之前當然是確定主角。科普類的小說當然要有一個主角,而且還能讓人感興趣,能夠透過主角學習到哪些技能,還能有代入感。
思來想去,比利最終還是決定用那個俗套的設定,俗套就代表千錘百煉,絕大多數人都對他感興趣。
那就是掉下懸崖意外獲得傳承——古今中外這個套路都很流行,誰不想遇到這樣的奇遇呢?
比利的這個設定就是主角追逐獵物的時候意外掉落懸崖,被隱居在這裡的隱士偵探救下,對方因為這意外的緣分跟主角的天賦最終決定教導他怎樣成為一名偵探。
偵探開始教導他怎樣製作便利的偵探用物品,第一個就是神奇的魯米諾試劑,按照福爾摩斯的意思,比利將其設定為隱士偵探意外獲得的試劑配製方法,也不知道究竟是誰創造的這個神奇的東西。
而正好這個時候主角所在的村子裡有人失蹤,主角好奇之下用魯米諾試劑噴灑了對方所居住的房間,卻發現了無數殘留的血跡,確定了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透過這個線索找到了真正的殺人兇手。
寫著寫著比利就感覺自己就像是在寫小說一樣,越寫越心虛,這會不會太小說了,感覺自己沒寫多少偵探相關事情啊。
看了看自己寫出來的大綱,比利決定再寫的仔細一點,比如怎樣搜尋現場,怎樣根據線索一點點推理,怎樣與犯罪嫌疑人跟證人溝通。
唔,雖然感覺自己腦子裡相關的知識也不夠豐富,但是寫一個較為小白的科普文章還是能夠應付的來的。
大概計劃好這篇科普小說的大綱,比利終於開始動筆寫了起來。
或許是因為寫的就是自己無比了解的知識,或許也因為前世看過太多偵探小說,比利寫的很順暢,一點也沒卡文,而且感覺靈感爆發,寫了就停不下來。
等到比利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將這篇並不算太長的案子寫完了。
剛停下筆,比利身後就響起了福爾摩斯的聲音:“看起來讓你寫小說是一件正確的事,你可比絕大多數時候的華生要寫的快。”
比利被誇的有些不好意思:“因為這是我第1次寫小說,所以有點激動,之後恐怕就不會這樣了。”
福爾摩斯伸手將比利寫完的這一沓紙抽了出來,開始從第一頁看了起來。
不過福爾摩斯看的速度很快,比利側頭看去,仔細觀察對方的神情,只看到對方時不時皺起眉,又在片刻之後重新舒展開來,這樣反覆迴圈,讓比利的心簡直是七上八下的。
他這到底寫的怎麼樣了?
等到10分鐘後,福爾摩斯終於將手中的這一沓紙放到桌子上,比利緊緊盯著對方的神情,只見福爾摩斯對他露出了一個完全發自真心的,不像是偶爾會露出來的那些帶著諷刺的陰陽怪氣的笑容:“寫的不錯,不過有一些細節需要改動。你從小生活在倫敦,沒有見識過真正的鄉下,有一些常識性錯誤在所難免。”
說著福爾摩斯直接指出了第幾頁第幾行有著怎樣的錯誤,讓比利連忙手忙腳亂的拿筆記錄了下來。
“等華生回來你再去找他看一看,不過我覺得你寫的很不錯了,可比華生第一次寫的時候好不少,當時他的初稿可是改了許多遍,還被雜誌社打回來了一回呢。”
再次推開門的華生:……
為什麼這兩天他每次推開門都會聽到福爾摩斯在說他?
回頭看到華生的比利:……
這是什麼神奇的緣分!
氣氛有一點尷尬,但是福爾摩斯一點都沒覺得,反而招呼華生過來:“沒想到比利這麼快就寫出了初稿,華生你正好過來給比利看看他寫的怎麼樣,給出一些合適的修改意見來。”
對於這樣的福爾摩斯華生早已經習慣,好脾氣的他一點生氣的心思都沒有,快步來到了比利身邊,接過對方遞過來的那一沓初稿。
而福爾摩斯並沒有在原地浪費時間,而是轉身去繼續自己的色譜實驗去了。
雖然上一個案子已經破了,可是關於植物毒素的色譜福爾摩斯還需要繼續研究,畢竟萬一之後再碰到類似的案子呢?
華生閱讀的速度顯然比福爾摩斯慢上許多,但看得也更仔細,讓比利更是心生忐忑。
不過在看完之後,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