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終於離開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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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睜著眼睛,盯著黑漆漆的房間,心想,終於離開這裡了。
說實話,他之前一直想離開這裡,現在真的要離開了,他心情倒是無比複雜。
今天看到白錦瑟的時候,他真的有些難以置信,完全沒想到,時隔六年,白錦瑟居然會出現在這樣一個又窮又偏遠的小山村。
是的,他認識白錦瑟,或許,這話說出來都沒人會相信,他就是認識白錦瑟13年的秦無端。
從白錦瑟13歲到26歲,他一直都認識她,可惜……她現在怕是早就不認識自己了。
秦明晨自嘲的笑了笑,別說白錦瑟不認識自己了,估計連父母,也不會相信,這個叫秦明晨的人,會是當初的秦無端吧!
當初,為了從袁封手下救下白錦瑟,他跟袁封搏鬥,卻完全不是袁封的對手,被對方割喉。
幸虧他臨死的時候,千鈞一髮之際,一擊斃命,殺死了袁封。
他以為,自己肯定必死無疑了,他能感覺到,自己靈魂飄出了身體,慢慢的上升,後來就處於一種渾渾噩噩的感覺中。
當他從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裡醒過來的,他還以為,這是人死了要來的地方。
可是,當他真的明白了大灣村的秦家生活,這才徹底清醒,他居然帶著記憶,重生栽了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裡。
他知道了,自己還在原來的世界裡,這個地方,也有銘城那個地方,而他重生的大灣村,屬於青城。
他在醒來的一年時間裡,身體枯瘦如柴,簡直不像是十八歲的人。
他昏迷了五年,用了整整半年多時間,才站起來,慢慢學會走路,直到現在,他還走不快。
他看著一貧如洗的秦家,他想過無數種辦法,去聯絡以前的人,想要改變目前的生活。
可是,他唯一記得的,只有自己助理的電話。
他在能走路之後,好不容易湊了點零花錢,去村長家,打電話給助理,卻被對方罵了一頓,說他是神經病,滾遠點之類的。
那會,他才被當頭棒喝,徹底清醒了,他如今是秦明晨,不是秦無端。
重生這種荒謬的事情,說出去誰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