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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歡樂。
自從妹妹懷著身孕回了老家,不但掙不來銀子,還讓他丟著面子,媳婦兒再嘮叨幾句難聽話,李婆婆的兒子就是在村裡與妹妹和母親碰著了面,也是當做互不相識的陌生人。
沒有別的法子,李婆婆一把年紀,兒子不孝,女兒魔怔,誰也指望不上。怎麼撐不住,也得撐著老邁的身體各處打閒工,賺幾兩銀子維持家用。
每每在外累了一天,回到家裡看見女兒將外孫女虐待得不成樣子,也是心疼得不行,拽過女兒的頭髮也要來一頓打罵。
“你歲數小時我就教你,咱們是奴婢,不要跟少爺扯三扯四,不能讓他佔你的便宜,你偏不聽話!”
“肚裡揣上崽子,人家不要你了,我也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他是不可能再來接你的,讓你把肚裡孩子墮掉,到山裡找個本分男人嫁了,過些平常日子,你又不聽話!”
“現在認清現實,知道再也回不去了,你還是想不明白,不能好好過日子,你又拿孩子撒氣。你怎麼就不去死啊?禍都是你自己惹出來的,那孩子有什麼錯?”
“我怎麼就養了你這麼個孽呀?”
隔三差五,方家就是一陣孩子哭,女人嚎,村裡人聽不完的熱鬧,講不完的笑話。
吳歲晚從記事起,就要做飯,做家務,照顧母親,還要隨時承受來自母親的暴力毆打。
那些日子是沒有光亮的,直到吳歲晚八歲那一年深秋,某個平常的晚上起了一場霜凍,太陽出來後,樹葉隨風飄,她母親方芳的屍體也在樹杈上悠悠盪盪。
村裡人沒有多少同情,都罵芳芳活該,還罵姓方的一家人晦氣。
吳歲晚沒有哭,村裡人都說她經常被母親打罵,沒了感情,所以不難過。她想說不是的,她也是很難過的,那個可憐的女人再不好,也是生她養她的母親。
但是,她不知道該怎麼和別人說,人太難過的時候是沒有眼淚的,她不懂自己心裡的感覺。
很多年以後,更痛苦的時候,她也無法向別人訴說心裡的感受。只是一遍一遍地告訴自己,怎麼活都好,活著就好,再難再疼,也要活著。
吳歲晚想,她可以活得好,也可以活得孬,怎麼都行,就是不可以活成母親的樣子。
芳芳走後,李婆婆的身子也一日不如一日,吳歲晚挑起了家裡的重擔,從春到秋,漫山遍野地跑。採野菜自己吃,採了山貨換銀子,給外祖母抓藥看病。
吳歲晚是沒有過童年的,是沒有被寵愛,沒有被關懷過的孩子。
十歲之前,她沒吃過好東西,沒穿過好衣裳,甚至都沒有玩伴,時常被村裡的孩子們排擠孤立,她活得就像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婦人。
有人可憐她,但也有更多的人會欺辱她,一個女人未婚先孕生下來的野孩子,她就是靜靜往人群外一站,所有髒的臭的都會往她身上賴。
只要村裡的男女老少,隨便一聚堆,吳歲晚從旁邊一路過,罵聲就來了。
“這個野種,看見她真晦氣!”
“這野種長的可沒她孃親好看,想來勾男人費勁兒,也不知道將來會賴到誰家去!”
“娶媳婦兒要看她孃家什麼樣,有那麼一個不知檢點的親孃,這野種的品行也不帶好的……”
“像這種醜丫頭,配個老光棍,還是有人要的……”
“哎呦,老光棍只是娶不上媳婦兒,人家可不缺德,也是要臉的……”
每當這個時候,吳歲晚都會紅著臉也紅著眼,揹著她的竹筐加快小跑幾步。
離人群遠了,罵聲就聽不見了,她就不會受傷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