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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用俗語來說就是魚找魚,蝦找蝦,烏龜找王八。廢材吳六子的朋友也都是廢材。
吳歲晚十二歲那一年,吳縣搬來了一戶人家,姓沈,當家人名叫沈契,也是大家族的庶子,更巧合的是,他在家族中也是排行第六。
沈六子與吳六子真是一見如故,臭味相投,寥寥數面就好得像一個人似的,恨不得穿一條褲子。
有一日晚間,酒過三巡,兩人促膝長談,沈契說他家有個十六歲的兒子還沒定親,吳六子說他家有個十二歲的女兒也還沒定親。
這不巧了嗎?異姓兄弟越聊越熱乎,三言兩語,勾肩搭背,就把兒女親事給定下來啦。
按當年的情形,吳歲晚能夠說給沈長戈當媳婦兒,算得上是頂頂好的親事。
沈家和吳家往上數三輩都出過英雄人物,只不過吳家是文臣,沈家是武將。
大靖朝邊疆連年戰亂,尚武輕文,吳家近兩代已經遠離官場,但沈家長房依然在京中混有官職。
只是沈長戈的祖父逝去,兄弟幾人分了家。沈契又是個沒本事的,在京城混不下去,就帶著分家所得的豐厚家產,來到了親生姨娘的老家吳縣討生活,以圖能夠站穩腳跟。
沈長戈是沈契的長子,卻不是嫡子,他的身世說起來也簡單。
想當年,沈契與髮妻孫氏成親三載,感情深厚,卻一直無子。兩夫妻沒著急,親人們卻急得不行,百般勸說讓沈契納妾。
沈契那時算是一個情種,對人對事都是先講情後講理,他與孫氏恩愛三載,朝夕相伴,未生嫌隙,自是不從。
孫氏自信沈契對她的情誼,恐怕因為自身毛病而耽誤了子嗣傳承,反倒對不起夫君的一片真情。
思量幾日後,孫氏決定退一步,說是買個清白出身的婢女,借腹生子,養在她名下就好。
待到事成,再花費一筆銀子,把那女人打發走就是了。
眾人一聽,也是個法子,沈契耳根子軟,見自己媳婦兒一手張羅,也就半推半就把事情辦成了。
然而,男女之間一旦有了肌膚之親,感情就會戰勝理智。更何況沈契這種只講感覺,不講理智的人,很快就與那婢女情愫暗生,難分難捨。
那婢女膽大,吹起了枕頭風,生完孩子不願意走,沈契也捨不得她走。兩人勾勾纏纏,竟是把當初的契約一筆勾銷。
孫氏引狼入室,悔不當初。
再想男人移情別戀,自己不能生養。別人太絕情,自己太沒用。
思來想去,自認沒了活路,一氣之下抹了脖子。幸好搶救及時,若不然就會陰陽兩隔。
孫氏的命救了下來,卻是心如死灰,整日吃齋唸佛,也不再提把孩子記在她名下做嫡子的事情,就讓他們一家三口在偏院和美去吧,眼不見心不煩。
沈契在孫氏自戕之後,就有了一絲悔意,再與那妾室相處時日長了,也生了幾許厭煩。
激情褪去,自然想起年少夫妻的好,沈契又開始死皮賴臉往孫氏跟前湊。
原配發妻傷心透頂,自始至終不搭理他。男人的感情無處寄託,就要尋女人,他又納了一個妾,又生了兩個兒子。
孫氏對此毫無波瀾,男人的心走偏了,就再也正不回來,他愛偏到哪裡去就偏到哪裡去,誰在乎誰是傻子!
沈長戈的生母可就沒有那麼想得開,眼瞅著她的男人一會兒奔新進門的小妾,一會兒奔先進門的髮妻,就是不會看她一眼,那種痛苦,撕心裂肺。
沈契的二房在備受冷落的兩年後就抑鬱成疾,沈長戈十歲那一年,終是沒挺過去,香消玉殞。
沈契的性子軟弱多情,行事也莫名其妙。
沈長戈的生母活著時,一個月兩個月都不相見,迎面碰上都不假辭色。沒想到,女人一命嗚呼後,他又開始追憶後悔,覺得對不起她。
髮妻也不顧了,小妾也不哄了,沈契突然腦子抽筋,覺醒了自我,抱著沈長戈生母的遺物,像和尚似的守了兩年。
好像挺痴情的,其實,也挺噁心人的。沈契這種男人,耳根子軟,性子軟,骨頭也軟。任何事上都沒有主意,跟誰都好,誰的話都信,喜歡誰都是真心的,傷了人也不是故意的。
貪婪好色,優柔寡斷,多情濫情,還自詡痴情。總之,這種男人就很難評,哪個女人尋他做夫君,都是倒了大黴了。
但是,沈契有一點是比吳六子強的,作為父親,他對每個孩子都很疼愛,尤其對待失去親生母親的長子沈長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