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落後的戶籍制度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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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是軍戶,匠是匠戶,民是普通百姓,灶是煎辦食鹽的人。
總體來說,大明戶籍有基本戶籍和其他戶籍兩類。
其中基本戶籍又分為良、賤兩類。
良籍有軍、民、匠、灶四種。
賤籍區域性明顯,山西、陝西的樂戶就是例子。
其他戶籍相雖然不少,但是不怎麼重要,有茶戶,醫戶,漁戶,船戶,廚戶,僧道儒等。
大明律規定,軍、匠、灶三種戶籍不允許脫籍,後輩子孫必須承襲。
(樂戶也不能隨便脫籍,但大明律沒有規定)
其餘戶籍脫籍後自動成為民戶。
戶籍制度有優點也有缺點。
優點是最大程度的限制了百姓遷移,維持了社會穩定。
缺點也比較明顯。
這種分散、封閉、自足的小農經濟生產力低,抵抗災害能力弱,經濟地位不穩定。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陝西旱災導致土地減產,農民種地入不敷出,只能賤賣土地去尋別的活路。
由於戶籍制度的存在,這些人成為了地方官府眼裡的流民。
地方官府理由也很充分:你們都是民戶,就應該去種地,幹別的不行。
由於已經賤賣了土地,想繼續種地只能租種士紳地主的地。
明代的田租比較固定,無論豐年還是災年,都收取豐年收成的一半。
豐年一畝地產三百斤糧食,地租是一百五十斤。
災年一畝地只能產一百斤糧食,地租還是一百五十斤。
辛辛苦苦幹了一年,分比沒掙,到頭來還欠了地主五十斤糧食。
這他媽哪兒說理去?
老百姓能不反?
這便是戶籍制度的缺陷。
如果要廢除戶籍制度,士紳地主肯定會反對,因為他們手裡掌握了大量的土地。
朝中的官員代表了士紳地主的利益,他們絕對會反對。
這僅僅是民戶!
軍戶背後是勳貴(廢除軍戶此時尚未在全國推廣),灶戶背後有運司,樂戶背後是禮部,漁戶、船戶背後是河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