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 平遼?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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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搞錢呢?”乾清宮內,崇禎又開始呆呆發愣。
歷代王朝都會遇到同樣的問題,歷代王朝也都會被同樣的問題擊垮。
崇禎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嗎?
顯然不能!
但是他能想辦法延緩問題爆發的時間。
開海?
時機不成熟。
暫且不提朝廷內部阻力,首先開海就繞不開東南沿海地區。
東南沿海地區最大的海盜頭子是鄭芝龍。
他半官半匪。
黃蜚的水師缺少戰船,水兵尚在訓練當中,不足以和鄭芝龍對抗。
在沒有絕對的把握前,他不會對鄭芝龍下手。
而且想對付鄭氏集團不能只從軍事上入手,還要在經濟方面發動攻勢。
節流也不現實。
因為每個地方的預算都不能砍。
停了官員俸祿朝廷會停擺。
停發軍餉士兵會譁變甚至投敵。
尤其是朝廷九邊大軍,最近大的戰事雖然沒有,但與建奴、蒙古人每個月都會發生幾場小規模戰鬥,雙方互有傷亡。
於情於理也不能拖欠。
至於移民,
這是一項長期工程,早點種樹早些乘涼。
以上預算都不能砍,能砍的好像只有修陵寢的錢
可他是大明皇帝,一國之君。
四季常服不過八套,給自己修墓地怎麼了?
最關鍵的是,很多官員都靠這項工程掙錢。
他們吃著崇禎的飯,不會砸崇禎的鍋。
但是停工之後就不敢保證會不會砸了。
為了朝廷內部穩定,這項工程無論如何也不能停。
皇帝和官員之間的關係需要利益維護。
錢也好,權也罷。
轉賬不能停。
轉賬一停,感情歸零。
既然開海和節流都不行,那麼只能從稅入手。
想多徵稅就得改稅法,做到有法可依!
與田有關的稅一條鞭法足矣。
一條鞭法和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從徵稅角度來說只有一點不同:
一條鞭法沒有廢除人頭稅(丁稅)。
攤丁入畝則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廢除”了人頭稅。
崇禎在穿越之初就宣佈繼續用一條鞭法徵稅。
政令最忌朝令夕改!
所以他短時間內不會修改一條鞭法。
商稅?
郵驛司設立不久,好不容易開始了運轉,不宜此時變動。
還能徵什麼稅?
或者說,還能完善什麼稅呢?
好像暫時沒有
不對,有了!
抄家!
八月末,崇禎接到了江南送來的公文。
“皇爺,李閣老身體愈發虛弱,他在公文中說無力繼續追稅,請求回京覆命。”內閣次輔範景文開啟公文後念道。
崇禎沉默了一會。
李邦華是工作狂,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說自己身體不行。
這麼說,顯然是真幹不動了。
“還有哪幾個省份沒有追稅?”崇禎問。
“福建,兩廣,雲南”範景文說道雲南後停了一下,“文安之正在雲南主持大局,臣以為不必再往雲南派遣欽差。”
“另外”
“有什麼說什麼!”崇禎瞪了一眼範景文。
“李閣老在信中說其實南直隸,浙江士紳的欠稅只追了一部分。”
“什麼叫只追了一部分?”
“這兩個地方是朝廷賦稅重地,李閣老怕這兩個地方亂了會影響朝廷大局,所以前兩年追稅時並未嚴格按照欠稅數額追稅,而是和當地士紳商量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數字,讓他們補齊。”
崇禎沒說話,預設同意。
當官的規矩是新官不算舊官賬,李邦華能追繳數千萬的賦稅已經盡力了。
舉個例子。
大明朝官員調動後,前任官員會留下各種各樣的問題。
其中最嚴重的問題是欠稅。
甲朝中有人,不交稅。
乙賄賂了官員,也沒交稅。
新官員到任後有兩個選擇。
一,追繳欠稅。
二,無視欠稅。
追繳欠稅會得罪甲的靠山,同時還有可能牽扯出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