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養侄女就離婚 2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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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原主和黃志業還沒訂婚,一切都還有挽回的餘地。
原主爸媽心裡已經準備勸說原主,換一個物件。
他們覺得,要是嫁女兒,當然要找個門戶差不多的,以後女兒的日子也能好過點。
而黃志業沒車,沒房,沒本事,不在他們嫁女兒的範圍內。
黃志業看出了洛家人的猶豫,這才提出,雖然說是娶,但和他上門差不多,只是在外人眼中,他能保住面子。
只要洛家在他以後賺錢後,贊助他一半的買房錢,讓他給爸媽買套房。
他以後就像上門女婿一樣,孝敬原主爸媽,照顧他們直到終老。
原主一家信了黃志業的鬼話,這才一忍再忍。
如今婚禮在即,就算想後悔也來不及了。
這次婚禮,宴請的都是原主這邊的親朋好友。
如果婚禮頭天悔婚,除非原主一家搬離這個城市,不然下半輩子都要被笑話。
礙於面子和性格上的懦弱。
原主一家再次失去逃離火坑的機會。
經過一番不怎麼友好的商議,洛陽華提出房子可以加上黃志業的名字,再給黃志業爸媽3萬8的彩禮。
當然,黃志業也要寫下保證書,如果男方有過錯,便淨身出戶,房子就算加了他的名字也和他沒有關係。
黃志業當然不願意,或許他一開始的目的就是房子。
眼看談不攏,原主不想白送黃家這群小人一套房,便打電話通知親戚,讓他們明天不用去了,婚禮取消。
在打到第三個電話的時候,黃家人不情不願的妥協了。
同意房子加名字的事,可以緩幾年,但生了兒子,一定要跟他們黃家姓,並且以後也要給孫子一套房。
原主爸媽想著都是自家孫子,也就沒有拒絕。
婚禮終於可以照常舉行。
婚禮當天,除了黃母上臺哭訴了一番,養大兒子有多麼不容易。
誇獎他兒子如何如何優秀,其他的沒鬧出什麼亂子,進行的還算順利。
原主一家不知,結婚只是開始而已,以後等著他們的,是無窮無盡的煩惱。
婚後,黃志業把他的劣根性全部展露了出來。
好吃懶做、自私自利,脾氣暴躁,對自己大方對他人小氣…
自從進了這個家,黃志業從未做過一天家務,每天吃飯都挑三揀四。
每天上班回家,只會躺在沙發上玩遊戲,洗臉洗腳也要原主倒好…
黃志業的工資從不交給原主,一個月四千多的工資,他要打一半給他爸媽。
說是給他爸媽的養老錢。
剩下的兩千,還不夠黃志業一個人花。
沒錢了就找原主爸媽借,說是借,可從沒還過。
排除這些奇葩操作,真正讓原主一家開啟悲慘生活的,是黃家最近一直在密謀的一件事。
黃家大嫂前不久生了第三個女兒。
按他們那裡的風俗習慣,還要繼續生,直到生出兒子。
可黃家並不富裕,無法同時養四個孩子。
所以,他們便把主意打到結婚三年還沒有孩子的原主身上。
原主家有錢有房,別說幫他們養一個,就算多養幾個也能養。
原主見識過黃家是什麼人,當然不會同意,就算黃志業說只是養到大嫂生了兒子,就可以送回去。
但原主知道,請神容易送神難。
真同意養侄女,至少侄女結婚之前,是別想還回去了。
原主不同意,黃志業就各種鬧。
用離婚威脅,找原主閨蜜做說客。
給原主爸媽洗腦,說按迷信說法,像原主這種身體正常,但一直懷不上的,要幫別人養幾年孩子,才能有自己的孩子了。
一番操作下來,原主在各方壓力下,只能同意。
可和她猜測的一樣,二侄女來了,就送不回去了。
過了幾年,大侄女連戶口一起轉了過來,藉口是掛在原主的戶口下上學。
然後是三侄女…
最後懷孕六個月的原主,被辛苦養大的侄女推下了樓,一屍兩命。
原主的爸媽也因為獨女的死亡,一一病倒。
黃志業最終成為了人生贏家。
吞佔了原主一家的財產,把爸媽接進了城裡,養在外面的小三,還給他生了兒子…
“呼~”
洛芷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