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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市主記是東市的二把手,管著寫立券書之事,就在一層的署理公事。
所以,樊千秋和吳文進入市樓之後,就徑直走向右側第一間的主記室。
東市令是長安縣下的一級衙署,總共有大小官吏二十一人。
在大漢,朝堂典章中對官和吏並無嚴格的界限,兩字多數時候可以混用。
但是具體到了某一個府衙裡,官和吏的區別還是涇渭分明的。
六百石及以上稱為官,四百石到百石稱為吏,斗食和佐使則是不入流。
東市令只有一個官,那就是六百石的東市令。【備註:漢朝官名和府衙名相同】
其餘的吏員按品秩從高往低排,職權劃分得非常細緻。
四百石的主記一人,乃東市令佐貳官,掌管文書券約之事,市令不在,可代行其責。
二百石的主算一人,掌管錢糧賦稅的支出,類似後世的出納和會計。
二百石的緝盜一人,掌管犴室和整個東市的緝盜治安之事。
百石的嗇夫八人,分掌東市八個區的具體事務,欺辱淳于贅的竇衷就是百石嗇夫。
百石的市門司馬八人,掌管八個城門的開合警戒,還要登記入市貨物商品的多少。
再往下就是一些書佐、計吏,他們都是斗食小吏,已經是不入流了。
更下一層還有市門卒和市卒的什長伍長,他們就是更低一級的佐使。
以上這些官吏和不入流,不管品秩高低,都能領到一份俸糧。
在他們之下是市門卒和市卒,都是從黔首中徵來的,只有口糧沒有俸錢。
當然,這是官面上的排法,黔首見了市嗇夫這樣小吏,也得屈於其權威,稱其為使君或者上官。
……
樊千秋跟著吳文走進了主記室,發現此處十分逼仄。
因為是樓中小閣,所以就連屋頂更矮到了極致。
樊千秋身形高大,頭頂離天花板只有一拃長了。
這橫寬不過四步的小閣被分成了三個部分。
左右兩間耳室,各有一個頭發花白的老書佐正伏案書寫,識字的人混到這個田地不知是好還是差。
中間稍大的正室裡,則坐著一個五十多歲的主記,他的頭髮也已經花白了,正在翻閱手中的竹簡。
吳文剛才在路上就告訴過樊千秋,此人叫丁去疾,當這東市主記已十年了,是一個不通情面之人。
“小人吳文問使君安。”吳文站在門口小心地請道,看樣子對此處很熟悉。
“嗯?富昌社的吳社丞啊,你來東市有什麼大買賣嗎?”丁去疾竟嘲諷道。
“不是什麼大營生,也就是買些常用的物件。”吳文說道。
“陳通,你來給他們二人寫券約吧。”丁去疾頭也不抬地說道。
“謝使君……”吳文小心答道。
丁去疾揮了揮手,很是不耐煩。
樊千秋看著吳文這卑躬屈膝的樣子,覺得有些滑稽。
丁去疾品秩為四百石,比昨日耀武揚威的公孫敬之還要高一截,但在大漢政治機器中也不過是螺絲釘而已。
而且,看起來也沒有太大的實權,竟然能讓吳文如此恭敬。
官和匪之間,還真是天壤之別啊。
這丁去疾似乎不喜私社之人,這讓樊千秋生出了一些好感。
吳文不知道樊千秋心中所想,他再次拱手行禮,就引著樊千秋坐到了右側耳室裡。
長案對面的老書佐陳通,並未說話,轉身翻找片刻後,擺出了一大一小兩塊竹牘。
他擦去竹牘上的灰塵之後,又在筆上蘸滿墨水,才抬頭看向二人。
“出貰者何人?”
“清明北鄉大昌裡公士市籍賈人樊千秋。”樊千秋流利地回答道。
“賒借者何人?”
“清明南鄉富昌社。”吳文答道。
“賒貰之物為何?”
“石棺五具,每具賒2000錢,合10000錢。”樊千秋答道。
“石棺售賣市租為兩厘,合200錢,可帶有?”
“帶了。”樊千秋說完掏出兩串大錢,放在了長案上,這是淳于贅最後一點私錢了。
書佐拿起那薄薄的劣質半兩錢,對著身後的窗戶辨認了片刻,才收入了身邊的木質貝函中。
“賒借者何時款訖?”
“明日,元光三年八月二十三。”吳文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