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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徹疑惑地看了看身邊的桑弘羊,後者笑而不語,看來是想讓他自己去解開這謎題。
他笑著搖了搖頭,這桑弘羊揣測上意有一套啊,聽人解釋,當然不如自己體會有趣。
當即,劉徹拍了拍衛青的肩膀,示意其退讓到一邊。
“這位小兄如何稱呼?”劉徹行禮問道。
“我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孤兒,無名無姓,社丞見我矮小,給我起了個諢號,叫武大!”
武大說完之後,身後的二三子跟著笑了起來,劉徹看得出來,這諢號是反過來取的。
“我是茂陵縣的行商,聽人說起清明北鄉今年很熱鬧,特意來看看,剛才多有冒犯。”
“既然是來設肆的行商,那就是清明北鄉的客人,談不上冒犯,剛才也是我等唐突。”
五短身材的武大說話非常爽朗,與劉徹印象中的私社子弟很不同,他對清明北鄉的印象更好了一些。
“敢問這巡街卒又是什麼卒役,我在茂陵縣可從未聽說過,這是長安縣新徵的嗎?”劉徹不解問道。
“我等不是縣寺卒役,是萬永社的子弟,這巡街卒說的是這個……”年輕人說著指了指自己的手臂。
劉徹這時才注意到,這些巡街卒的衣袖上全都套著一個赤色袖箍,上面就寫著巡街卒這麼幾個大字。
“社丞說了,萬永社如今在北城郭管著一鄉四里的集市,所以社中子弟都可稱為巡街卒。”
“巡街卒?”劉徹在心中咀嚼著這個字眼,如果不是提前得知樊千秋的底細,他定然以為此子曾當過官。
在大漢,不同職責或品秩的官吏,所穿的官服和所佩戴的組綬都有不同的形制。
就拿最常見的鄉亭和街亭中的求盜來說,在外出巡視的時候,都會穿著求盜衣。
一方面可以在明面上威震宵小和歹人,另一方面也可在危難之時獲得官民協助。
萬永社讓子弟們帶上這個赤色袖箍,恐怕也有這層考量在裡面。
能想到這個法子的人不會少,難能可貴的是這樊千秋很有分寸。
此子並未大張旗鼓地搞出整套服飾,只是加了一個小小的標識。
合乎禮制,並未僭越!
倘若樊千秋讓這些巡街卒穿上統一的服飾,劉徹就要懷疑他的動機了。
“那你等巡街卒,在這鄉里集市中,又肩負哪些職分呢?”劉徹問道。
“我等該管之事頗為龐雜,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武大撓了撓頭,笑答道。
“小兄,我等是外鄉人,想在這清明北鄉做販賣,還請多多指教。”劉徹笑道。
武大上下打量了劉徹等人一番,覺察出對方氣度不凡,立刻猜他們定頗有家資。
他又想起社丞常說的要讓行商旅客賓至如歸,於是,就開始熱絡地詳述了起來。
“我等巡街卒的第一個職責,就是要把守住這鄉門閭門。”
如今,黔首攜帶的貨物只要超過三十錢的,不管是不是設肆售賣,一律要將去處和來處記錄在案,以便核查。
如果確要進入鄉里設肆的行商,每日入門時要按比例繳納設肆市租,市租比例不固定,與貨物估值多少有關。
一百錢以下按三十稅一徵收,若賣的是一擔三十錢的葵菜,只需要繳納1錢的市租。
三百錢以下按二十五稅一徵收,若賣的是一條一百錢的肉犬,需要繳納4錢的市租。
一千錢以下按二十稅一徵收,若賣的是一匹一千錢的駑馬,要繳納50錢的市租。
一千錢以上按十五稅一徵收,但是上限有封底,市租最高只能徵收到200錢。
繳納過社肆市租的行商,可領到一面赤色的三角小旗做證明:住在本鄉里的行商也要到社中交租拿旗。
大小行商每日開攤社肆的時候,必須將這三角小旗插在肆邊作為繳過市租標記。
若沒有插著小旗而私自社肆,巡街卒可罰沒肆中所有貨物,並扭送至縣寺處置。
每日日落之後,行商在離開鄉里之時都必須要勾銷姓名,同時交回當日的市旗。
若有擅自私藏市旗或仿造市旗者,每次要罰百錢,否則就永遠不可入清明北鄉。
這武大說到這裡,就將一面小旗從懷中拿了過來,遞到了劉徹的手中。
劉徹饒有趣味地左右翻看,發現此物不過是尋常的麻布所制,只是多寫了稅率。
看來,此物最大的作用就是明標識,方便巡街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