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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眼一耳才能退社……”
果然,天下沒有白佔的便宜。
還有不到三日的時間了,樊千秋實在想不出旁的辦法。
總不能奢望三日之內將這幾具石棺全部賣掉吧。
就算賣掉了,錢也還不夠了。
可惡的苛捐雜稅!
“既然如此,那就帶我去見一見這個義父吧。”樊千秋總覺得與這義父未必相處得融洽。
“諾。”
……
樊千秋原以為隔天才能見到田義,但萬永社的“社”就在東市北邊的安定裡,二者相去不遠。
於是,樊千秋就立刻跟著淳于贅往萬永社趕去。
一路上,他又從淳于贅口中打聽了不少關於萬永社和周圍其
他私社的情況。
私社有相對固定的活動範圍,小的社控制一兩個鄉,大的社控制三四個鄉。
不少私社管轄的範圍甚至比披著官皮的亭還要大。
長安大大小小有幾十個社,城中十六個鄉、一百六十個裡幾乎被他們瓜分一空。
這些社不僅要充當府衙的臨時工,幫著徵收最難收的行商市租;還經營許多灰色甚至黑色營生,獲利頗豐;更要維持街面下的秩序,調解民間私人的矛盾。
私社就像這龐大社會的潤滑劑,讓整個社會得以順利運轉。
萬永社控制著東市東邊的清明北鄉,共四個裡,這裡行商多,油水很足,所以過得很滋潤。
但是從今年春天開始,南邊的富昌社幾次故意地越界,連續發生了好幾次打鬥,傷者不少。
如今,秋收農忙已過,農民會將自家物產拿出來賣,正是大收市租的時節,恐怕還有衝突。
淳于贅說的這些訊息很重要,樊千秋不管有沒有用,全部先仔細地記在了心中。
申初一刻的時候,樊千秋兩人終於走到了萬永社所在的院落,見到了自己的便宜義父——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