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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過了前幾天的時間,大多就開始野生放養了。

霜氣才散去,山裡頭水汽依舊重。

走了沒多久,李牧就覺得自己渾身上下的衣服都溼透了。

進了山後,李牧找了個相對平緩的地方把那群鴨子放下,讓它們自己四處覓食,自己則是跟著鴻叔往更深處走去。

他們要去採的筍和普通的大筍不同,並不是那種比拳頭還要大的一個個的大筍,而是大概手指粗細一節手臂長短的細毛筍。

他們山裡頭這種筍多,大的那種也有,不過那種筍味道帶著幾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這玩意兒到了時節,長得飛快,一夜的時間就能拔出半尺長的尖。

採筍也有技巧,鴻叔是個老手,簡單的總結了下經驗教給李牧之後,兩人放下揹簍就開始往林子裡鑽。

李牧趁著進林的機會,還折騰了幾個簡單的陷阱,山裡都是寶,李牧可饞得緊。

什麼野豬、野鴨、野雞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帶個野字的,他都想吃。說的誇張點,他將近五、六年的時間沒正經碰過什麼葷腥了,好多時候看著天上飛的鳥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時分那會兒,李牧從林子裡頭鑽出來的時候,鴻叔已經坐在他放鴨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鴨子被他抓進籃子裡面,蹲在籃子裡頭被太陽曬得懶洋洋的,打著瞌睡。

“採了這麼多。”鴻叔看著李牧揹簍裡面滿滿的一大揹簍竹筍,他拍了拍手,準備起身。

“我還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幾個陷阱。”

鴻叔聞言,這才又坐下繼續等待。

片刻後,李牧從林子當中再次鑽了出來,再出來的時候他手中有個正蹬著腿的東西,看著那有灰色皮毛的東西,鴻叔瞬間亮了眼。

“這可是個好東西!”鴻叔顯然也有些嘴饞,“你小子運氣倒是不錯,這麼大的兔子,整個山裡怕是都沒幾隻吧。”

李牧手裡抓著只兔子,棕色灰色摻雜的皮毛,足有隻小土狗大小。

這東西他們山裡頭有,精得很,想要逮著可不容易,鴻叔在山裡幾年都沒抓住一隻,沒想到這次倒是讓李牧給抓住了。

其實李牧自己也挺驚訝的,他原本做幾個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運氣,還真沒想到能有獵物。

李牧從旁邊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來,又提了鴨子背了揹簍,兩人一起往村裡走去。

提著只大肥兔子進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湊了過來,等他們回家的時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幾乎已經是人盡皆知。

進了籬笆院,李牧把揹簍放下,鴨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廚房走,準備找個東西先給關著,免得跑了。

允兒早已經聽到了聲音,跑出來一看,見李牧手中拿著個東西便好奇地湊了過來。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讓他摸兔子的毛。

允兒雖然知道這東西,但他還從未見過,這下摸著那兔子的毛就不願意走了。

李牧由著他在那裡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這次他和鴻叔兩人一人搬了一大揹簍的竹筍回來,竹筍弄回來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還需要先剝了殼,再把竹筍拿去煮了,曬乾儲存,這樣到來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這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不容易,光是剝殼就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

簡單的吃完了午飯後,李牧把竹筍整理了一堆出來,直接連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著眼神情呆滯的仲修遠懷裡。

他自己則是把鴨子放在院子當中讓它們自己活動後,準備再去一趟山裡,採點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時候吃過好多,那會兒他也住在村裡,家裡的人都愛吃也捨得吃,所以沒少吃這些東西,現在回憶起來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這玩意兒,味兒好壞得靠佐料襯。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涼味甘,質地細嫩味道鮮美不說,若是沒有恰當的佐料佐味那這種就算是毀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齊全,麻辣鮮香入了味,那這東西就可以說是回味無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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