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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袋神秘的錦囊中,林蒙的目光被一件物品牢牢吸引——那是一顆普普通通的土豆。土豆,這個名字在歷史的長河中或許並不顯赫,但在這個故事裡,它將掀起一場翻天覆地的變革。

土豆,又稱馬鈴薯,源自遙遠的南美洲。它或許不如人參那般貴重,外觀也少了些大氣磅礴,卻因為它的平凡,常常被輕視。而那位貪婪的胡商,竟然在眾人面前先展示了他的番薯,實在是讓人忍俊不禁。

番薯與土豆,究竟有何區別?最大的奧秘就在於,土豆才是真正的糧食巨頭。而這還不是全部,更令人頭疼的是,番薯在南林生長如魚得水,一年兩熟,而在北林,卻只能一年一熟,還得依靠煙道這樣的高科技手段來維持溫度。為了這一片番薯地,林蒙可謂傾注了無數心血和銀兩。

而土豆,也就是馬鈴薯,卻無需如此繁瑣,它天生就是寒帶寵兒。在上一世,南林番薯盛行,而土豆的領地卻在東北、內蒙和山西。如果當時胡商先獻上的是土豆,林蒙又何需如此勞心勞力去培育番薯呢?

“胡商走了嗎?”林蒙緊鎖眉頭,目光如炬地望向王金元。

王金元愣了一下,才結結巴巴地回答:“想來是走了,小伯爺……”

林蒙頓時眼中閃過一絲兇光,齜牙咧嘴道:“下次再讓我見到他,我要讓他嚐嚐剁手的滋味,餵狗都不配!”

氣氛瞬間凝重起來。林蒙深吸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將土豆捧在手心,遞給王金元:“告訴王信,妻子跑了不可怕,重要的是化悲痛為力量,好好照顧這顆土豆。它是耐寒的珍寶,不可小覷。”

王金元見林蒙如此鄭重,連忙點頭,小心翼翼地接過土豆,如同捧著無價之寶般飛奔而去。

林蒙坐定,心中暗自盤算,既便如此,番薯的移植和改良仍是必行之路。待到來年春暖花開,土豆培植成功,再一鼓作氣推廣開來。

而現在的番薯,已經插苗多時,即將迎來收穫的季節。至少今年,可以一展其效,為林蒙帶來希望。

就這樣,林蒙將一眾門生留在了西山書院,自己則如閒雲野鶴般返回城中,享受他的甩手掌櫃生活。他漸漸將教育、礦山生意和種植等事務交給了王金元、張信等得力助手,自己則悠然自得,享受著這份從容與自在。

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每一顆土豆都承載著豐收的希望,而林蒙卻對張信的耕作技藝信任至深,彷彿把那珍貴的土豆交在他手中,就等於交給了整個春天的溫暖。與張信相比,林蒙自覺如稚嫩的嫩芽,自愧不如,心中暗想:若是農事真有傳人,非張信莫屬!

午後的陽光懶洋洋地灑在庭院,林蒙踏著輕鬆的步伐回到府中,鄧健如離弦之箭般衝上前去,興奮地報告:“少爺,少爺,家書終於來了!”

訊息如春風化雨,林蒙幾乎要喜極而泣。儘管與這位父親聚少離多,但他那深沉的父愛卻如同烙印,深深烙印在林蒙的心上。

計算著日子,這一次的分別竟長達數月。古時候,山高水遠,音信難通,幾個月的無音訊,更是讓人添了幾分離愁別緒。

林蒙將林景隆視為自己靈魂的依託,一聽有信,便迫不及待地接過,如獲至寶般直奔書房。

“哈哈,已抵達貴陽,山地營一切就緒,嗯?那巡撫,可曾對你父有幾分難搞?”林蒙心中無憂無慮,他的父親此次赴任貴州總兵,雖是武職,但地位尊崇,不輸文官巡撫。然而,兵權在握,文官監軍,二者之間,難免有幾分齟齬。

林蒙深知,這其中的微妙關係,雖有些許牢騷,但更多的是對家中小輩的關心。林蒙心中暖流湧動,他興高采烈地吩咐鄧健:“去喚香兒,為我磨墨,我要回信。”

鄧健一臉苦笑,似乎有話要說:“少爺,其實……小的也會磨墨。”

林蒙心頭一跳,鄧健這表情,怎的這麼不對勁?難道……

林蒙不敢多想,只得板起臉:“去叫香兒來。”

“噢。”在林蒙的嚴厲目光下,鄧健無奈地遵命。

香兒應聲而至,一見林蒙,臉頰泛起淡淡紅暈,這些日子,她圓潤了許多,那副嬌羞模樣,簡直讓人心猿意馬。

“來,坐到我腿上,給我磨墨。”林蒙玩笑道,其實他早已習慣了這種親暱。

“少爺,這可使不得……”香兒嬌羞地搖頭,哪裡敢真坐到林蒙腿上,只是站在書桌旁,小心翼翼地開始磨墨。

林蒙見狀,心中暗笑,自己只是開個玩笑,哪知香兒竟如此害羞。待墨磨得恰到好處,林蒙也收起了玩笑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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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之敗家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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