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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的“寶貝”——番薯。

然而,幾日觀察下來,番薯卻遲遲沒有發芽的跡象。這讓林蒙心中焦躁不安,他深知,這番薯發芽之事,關係著整個農場的未來。

在這平凡的一天,林蒙照例派遣門生與屯田百戶所的夥伴們投身於拓荒的事業。他本人則再次隱身於那溫暖的溫室之中,卻不禁帶著幾分落寞地走了出來。就在這時,王金元急匆匆地跑來,臉上帶著幾分驚奇的色彩:“公子,這幾日,總有個古怪之人出沒在此。”

“古怪之人?”林蒙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王金元。

“他身著儒雅的書生裝束,年紀看似不過三十,每天清晨便悄無聲息地到來,到來後便一聲不吭,只是靜靜地蹲在荒地旁,一動不動,彷彿一座雕塑,一蹲就是半天。”

“我看他是個讀書人,不便驅逐,再加上這裡除了西山煤業,再無他人,我便好心讓他與大家一同用餐。從那之後,他便不再攜帶乾糧,每天清晨準時出現,靜觀我們勞作,直到飯點,才隨眾人一同離去,直到夜幕低垂。”

林蒙聽得愣神,這情景,竟然有人敢蹭他的飯吃?

“走,我們去瞧瞧。”

於是,王金元引領著林蒙來到屯田所外的荒野,只見校尉們正在辛勤地挖掘煙道,開墾荒地,汗水浸透了衣衫,他們一個個曬得黑紅,手臂上的青筋凸顯,那張俊秀的臉龐早已不復存在。

他們在這艱苦的勞作中,面板變得粗糙,肌肉變得結實,汗水如瀑布般流淌,但他們的精神面貌卻煥然一新。

就在不遠處,一個身著書生衣裳的人正蹲在地上,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忙碌的校尉們,他唇角微抿,若有所思,似乎對這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林蒙靠近他時,他竟毫無察覺,直到林蒙一把從他身後踹去。

這可是林蒙的習慣動作,此人蹭飯也就罷了,但林蒙總覺得他不像是個普通人,莫非是來刺探西山秘密的細作?

然而,就在林蒙的腳即將落下時,那蹲著的書生竟如靈貓般敏捷地回身一避,林蒙撲了個空,險些跌倒。

幸好,那書生如臂如腰,一把將他穩穩地扶住。

林蒙臉色尷尬,這書生竟然還有這樣的身手?

“學生王守仁,冒昧來訪,還望公子海涵。”

王守仁……

林蒙恍然大悟,原來此人正是王守仁,他不僅學識淵博,更是一位武藝高強的俠客。

在幽靜的林蔭小道上,林蒙的嘴角微微上揚,眼神中卻帶著幾分戲謔。他自然聽聞了王守仁在這次會試中脫穎而出,名列第四的輝煌戰績,但他的心思卻未曾放在這位才子身上。一來,他覺得與王守仁交好似乎並無半分裨益;二來,那王華在詹事府對他頤指氣使的模樣,簡直就像欠了他一百萬兩銀子似的,讓人不禁想找個無人的角落,偷偷地翻個白眼。

“你來這裡,是來炫耀你的成績嗎?”林蒙的語氣中不帶一絲掩飾的嘲諷。

王守仁依舊保持著那副溫文爾雅的風度,輕輕抿了抿唇,緩緩開口:“學生在此,不過是潛心格物。”

“格物?”林蒙皺起眉頭,一副被繞暈了的樣子。

王守仁耐心地解釋道:“便是探索事物的真理,比如林公子所種的瓜,探究其生長的奧秘。”

哼,真是閒得發慌,沒事研究這些。

林蒙敷衍地應道:“哦,原來如此。”

看他那副模樣,林蒙心想,既然打不過,那就沒必要和他一般見識。算了,還是省點力氣,別浪費在這些無聊的爭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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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之敗家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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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羹雞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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