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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士無奈搖頭,“她爸媽那個德行,怎麼會讓她葬回老家。

她出事以後,警察就通知了她的家屬,喊她父母來認領遺體,帶她走,結果警察給她父母打了五六通電話,她的遺體都在刑警陳屍室裡都安置了小半個月了,也沒見她家屬現身。

月城的警察給她父母打最後一通電話催促時,她父母又是百般推脫不肯來省城料理她的後事。

警察們忍無可忍了,就索性對他們放了狠話,說要是再不把屍體領走,就將她直接送進火葬場火化,到時候骨灰隨便找片湖揚了,他們不再等了。

本來呢,警察這樣說,也只是為了嚇唬嚇唬她爸媽,逼她爸媽趕緊讓她入土為安。

但誰能料到,警察這麼一說,反而合了她爸媽的心意,她爸媽當即就表態,可以任由警方隨意處置她的屍體,火化也好,骨灰撒出去也罷,總之只要不讓他們處理小雨的後事,怎樣都好!

警方也被他們的這個回覆給搞蒙了,不死心地再三追問,才問出個因由來。

原來小雨她老家有個習俗,沒嫁人的女兒橫死不能入祖墳,戲子不能入家門,懷了孕沒生下來的閨女難產死了,不能葬在老家,否則就會給家門帶來不幸。

未出嫁的閨女橫死被接回家,見了父母,會破了自家風水,給自家帶黴運。

戲子生前給人演父親母親甚至寡婦,死後入家門會敗壞門風,招來祖宗不滿。

而懷孕沒生下來,一屍兩命的閨女,要葬也只能葬婆家,葬在孃家會令本家兄弟突遭橫禍,輕則半身不遂,後半輩子不能自理,重則沒命。

好巧不巧,小雨老家這三條禁忌,她全佔了,她爸媽早就找大師算過,大師說,小雨的屍體她們一家見不得碰不得,不然就會撞上煞氣,小雨很有可能會把家裡的兩個男丁給帶走。

她爸媽聽見這話後,這才嚇得遲遲不肯來月城接走她,甚至最後把對她屍身的處置權,交給了警方……

警方聽見這個說法,也挺頭疼的,但是為了尊重地方習俗,也就只能按照她父母的意願處理了。

要說小雨她爸媽啊,也算是極品中的極品了!

小雨活著的時候,他們不停壓榨小雨,逼小雨一邊上學一邊打工,原本小雨大學本科畢業後,可以選擇回老家工作的,但就是因為他們好面子,他們想要錢,他們強制要求小雨繼續在省城讀研,然後勤工儉學,繼續替家裡減少負擔。

小雨生前,也算是他們可以拿出去處處顯擺的驕傲,小雨死後,就因為她是未婚先孕,她爸媽就連告知親戚朋友她遭遇不測了的勇氣都沒有,為了面子,他們甚至到現在都謊稱自己的女兒還在省城讀研。

他們不來接小雨回家,卻在小雨被火化後,不遠千里地趕到省城來籤肇事司機的賠償書,拿著用自己閨女命換來的三百萬,開開心心地原路返回了。

現在他父母靠著這筆賠償款,成功給兩個兒子娶了媳婦,蓋了新房子,那小日子過的,要多紅火有多紅火。”

我聽完這些,不禁心底一陣發涼,不可思議道:“虎毒尚且不食子,她好歹也是她爸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父母怎捨得吃她的人血饅頭!”

小道士攤手:“嗨,現實就是這樣……在思想落後的地方,女兒也就僅僅只是爸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疙瘩而已,疼愛這塊肉疙瘩的,當然是捧在掌心的呵護,對這塊肉疙瘩無感的……權當是減肥了!

有的父母啊,甚至還企盼能從這塊肉疙瘩裡掏出點好處來。更何況她家的情況,典型的重男輕女,女兒生下來,就是給兒子鋪路,就是為了做兒子的搖錢樹。這不,小雨這輩子到死都在給她的弟弟們創造價值……

有的閨女是賠錢貨,有的閨女,全身上下,都可以變現。更何況,當初小雨為了餘歡還和父母鬧掰了,有一段時間不肯再拿錢養活自己兩個沒出息的弟弟,可把她爸媽給氣壞了。

對於她父母來說,她無法給這個家庭創造價值,那她就是個廢物,所以他們連給廢物處理後事的錢都不肯出,連個像樣的骨灰盒都不願意給小雨買,他們是真當一開始就沒有小雨這個人了!”

“太可恨了!他們這樣,怎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越聽越氣,接著詢問小道士:“那小雨的骨灰,最後怎麼會落到你的手裡?”

小道士挑挑眉,坦蕩道:“因為大學那會子,我認了小雨做妹妹,她出事以後,父母不要她,她害怕的不得了,心中又有怨念,就給我託了夢,哭著哀求我讓她能夠入土為安,說她最怕魚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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