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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那也是個大官啊。
要不是因為家庭的原因,要不是因為有了汪浩洋,馬燕也不會辭了重要領導職位。
當年她可是在寧陽市委辦公室工作的,如果繼續工作下去,有袁沐給她撐腰,那她下去當個鄉黨委書記都沒問題,如果按照原軌道發展,那她到呂州最起碼也得是個縣委常委,或者某縣局的一把手。
在沒有汪浩洋的那段時間裡,她和汪新一個月聚在一起的日子數都能數得過來,大多時候都是打個電話,或者是湊巧碰在一起,就連汪浩洋的到來都是因為意外,完全不在倆人的計劃之內。
後來她因為懷孕迴歸家庭,她更是感受到了汪新的忙碌,所以她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孃家,汪新抽空回來一趟,也直接在孃家住了,他們自己的家都空了很久。
而且懷孕的女人更容易胡思亂想,經常擔心汪新,吃不好睡不好,所以她不想自己的兒子也當警察,這完全是出於一位母親的私心,因為她太瞭解警察的苦了。
她爸爸馬魁就是個警察,當年還因為冤案進了監獄好幾年,在沒進監獄之前那也是經常不著家的,有的時候還會受傷,她媽媽就非常的擔心,這都是她看在眼裡的。
這也就是汪新當了局長,如果他還在基層的話,那馬燕可能真的要受不了了,倒不是說要跟對方離婚,而是她太心疼汪新了。
幾天不睡覺都是常事,在寧陽有一次追捕逃犯中了一槍,當時她感覺天都要塌了,好在汪新命大挺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