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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夜裡十點鐘,在他的消費記錄中得知,他剛剛在附近的商城用餐,返回地下車庫準備開車回家的時候被害。
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暫時無法判斷窒息過程持續了多久,死者嘴巴被貼上膠帶,沒有呼喊,身上沒有發現抵抗傷和約束傷。而且法醫在死者的血液中發現了少量乙醚類的東西,只是含量實在太少,無法判斷具體成分。
經過現場勘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指紋和足跡,死者身上的財物也沒有丟失。”一名刑警指著牆上的投影螢幕說道。
“地下車庫的監控設施有拍到兇手嗎?”我立刻問道。
“兇手破壞了地下車庫的監控設施電路系統,監控沒有拍到任何畫面。”蘇雨梅解釋著。
“報警人呢?”我又問道。
“報警人是電路維修工人,當時監控設施出現故障,來維修時發現的屍體。”蘇雨梅繼續補充道。
按照目前的案情來看,兇手先是破壞了監控設施,接著使用一種類似乙醚的物品讓死者失去反抗能力,繼而完成對死者的繩索束縛,讓死者自己勒死了自己。
財物沒有丟失,說明兇手不是謀財,這是一起仇殺。
需要調查的是,什麼人能接觸到乙醚一類的物品,這種物品是限制性藥物,常人根本沒有購買途徑,不排除兇手懂得藥理,自己配置的可能。
什麼人會和一個剛剛刑滿出獄的人有仇呢?
我不由地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那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