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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師,三十歲左右,性格孤僻的男性。”
鄭所長給我們在派出所後面的員工宿舍樓安排了房間,我讓黎夢迴宿舍休息,自己在派出所的沙發上打個盹,手機訂了一個三小時的鬧鐘。
我閉上眼睛休息,腦子裡對目前所有的情況進行了簡單的匯總:
兇手目前一共丟棄了五袋屍塊,使用的全是黑色塑膠袋,五個拋屍地點距離都非常遠:
第一次是在北槐鎮外的一個批發市場回來的路上,被包子鋪老闆撿到,回去絞成了肉餡。
第二次是在北槐鎮西面的一個水塘裡,被抓泥鰍的孩子發現,屍塊有七十二塊,為手臂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半段肱骨。
第三次是在南槐鎮的鎮北的一個臭水溝裡,黑色塑膠袋上發現了水彩留下的汙漬,屍塊有二十三塊,為腿部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一根腳趾。
第四次是在北槐鎮中心集市位置,在小六子偷的電瓶車前車筐裡發現,沒有屍塊,只有一個被切割成兩半的盆骨。
第五次是在北槐鎮東側的一個臨時垃圾點,兇手拋屍被小六子發現,屍塊共有十七塊,為胸部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三根肋骨,還有一根木刺。
死者為女性,年齡在二十五歲左右,身高不詳。
兇手為男性,有一輛電瓶車,據小六子回憶,兇手體形偏瘦,其他不詳。
眼下透過切割工具的模擬實驗,已經鎖定了兇手的職業身份可能為園林景觀設計師,有一定的繪畫天賦,使用水彩繪畫。他性格孤僻,有包括但不限於強迫症的嚴重心理疾病。
兇手殺人碎屍,大多數都是熟人作案,本案的兇手碎屍,一定是為了滿足自己某種的特殊心理需求,碎屍場所很有可能就在家裡。兇手碎屍完成後,把屍塊打包好,像平常出門一樣,把裝滿屍塊的黑色塑膠袋隨意拋棄。
眼下死者身份還沒有確定,失蹤人口調查也沒有任何線索,還沒有辦法從死者是社會關係中尋找關於兇手的線索。
兇手的下一拋屍地點會選擇哪裡呢?兇手騎電瓶車拋屍,目前所有的拋屍點都在北槐鎮和南槐鎮。
兇手一定就住在這附近,也許在某一時刻的街道上,他多次與我們擦肩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