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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塵封的卷宗,裡面的紙張已經有些泛黃,白紙黑字的檔案,歪歪扭扭的字型,無不訴說著這場滅門案的悲慘。

1983年六月,盛夏時分,市場經濟愈發繁榮,很多人不滿於現狀,發現了市場經濟的浪潮,紛紛轉而經商,稱之為“下海”。

那是一個下海的熱潮,人們在商海中奮戰,紛紛撈到的初次下海經商的第一桶金,躋身萬元戶行列,要是能再拿著一個大哥大,帶著蛤蟆鏡,走在街上,別提多威風了!

陳氏夫妻便是那段時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下海從事服裝生意,幾個月下來就已經賺得盆滿缽滿。

他們開始計劃把留在老家種地的陳父,還有膝下的三個兒女全部接過來,六口之家享受天倫之樂。很快,他們就在年末的時候,租下了當地最有名的豪宅,把父親和三個兒女全部接了過來。

七旬的陳父,看著自己居住的小別墅,不禁溼了眼眶,立刻把這個訊息告訴了已經過世的老伴。他坐在亡妻的黑白照片前,抹了抹眼淚,聲音有些哽咽地炫耀著:“老婆子,兒子和兒媳婦現在是萬元戶嘍!我一把老骨頭也住進了大房子,真好!你總說孩子像我沒出息,你現在再看,孩子像我才有出息哩!你沒見過大哥大吧,像個板磚一樣的東西,只有有錢人才用得起哩……”

陳氏夫妻共有三個孩子,大兒子十四歲,大女兒十二歲,已經完成了轉學手續進入校園讀書,只有六歲的小兒子不太高興,自從搬到這裡,周圍都沒有小夥伴和他一起玩了。

好在沒過多久,小兒子便和住在附近的同齡孩子打成一片,每天和他們穿大街過小巷,奔跑撒歡。小孩子沒那麼多心眼,也沒有社恐,只要是同齡,就有共同語言。

此時的一家六口其樂融融,準備迎接搬到這裡的第一個新年。

年關將至,家家採購年貨,張貼對聯,孩子們也換上了新做的花棉襖,巷子裡時不時傳來鞭炮聲,年味十足。

這天中午,陳氏夫妻在廚房準備午飯,陳父帶著大兒子和大女兒坐在客廳裡收看電視節目,那是剛剛買回來的彩電。要知道那個時代,家家都有黑白電視,但是彩電可不是誰家都能有的。

門外,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你好,開門。”

大兒子開啟了房門的鎖,一個臉色蒼白的中年男人露著詭異的微笑,走進了屋子……

那天下午,房子裡傳來了五聲槍響。

起初根本沒有人在意,還以為是誰家小孩在院子裡放鞭炮。

沒有人知道那個男人為什麼要持槍殺了陳氏夫妻一家老小,也沒有人知道兇手來自哪裡。

隨著警方的破案,兇手的伏法,這件事再也沒有人提起。

直到兇手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的那一刻,警方仍然不知道兇手為什麼要殺人,以及那把殺人的手槍藏在何處。

卷宗的結尾,只是簡單講述了一下這次槍殺滅門案的唯一倖存者,那就是案發當時在巷子裡和小朋友玩遊戲的小兒子——陳秋。

陳秋當時只有六歲,他不知道自己的家裡發生了什麼事,他只知道,自己再也見不到爺爺、父母和哥哥姐姐了。

此後,他被送到當地的一個孤兒院生活……

我合上卷宗,深深吸了一口氣,深深為自己生活在一個禁槍的法治社會而慶幸,為自己成為一個打擊違法犯罪的警察而感到光榮。

這份卷宗更多的是對案件的描寫,以及一些破案的細節,破案的手段和現在我們警方常用的幾乎一樣,在沒有高階的科學儀器協助破案的時候,指紋和足跡就成了警方破案的關鍵,這起案件偵破的關鍵點,就是屋子裡的一個血腳印。

卷宗裡對受害者的講述幾乎很少,特別是對當年唯一的倖存者,年僅六歲的小兒子陳秋,更是一筆帶過,唯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他最後被送往的孤兒院。

孤兒院的名字叫“春田花花孤兒院”。

得到這個線索後,我立刻叫上黎夢,按照地址前往春田花花孤兒院。

黎夢很想留下來幫助大家消滅我打包回來的美食,但還是被我拽走了。

我們來到了北緯路和五馬路的交匯處,這裡就是當年孤兒院的地方,只是這麼多年過去了,這裡已經變成了一家兒童自閉症福利機構。

和門衛說明來意後,沒一會,一個自稱是負責人的女性出來迎接我們。

她看上去二十多歲的年紀,穿著淡藍色的連衣裙,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的輕紗,及腰的長髮沒有任何裝飾,僅僅用了一條淡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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