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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三個看著人皮草俑消失在山頭後,趕緊一溜小跑回到車子附近。
我拉開車門挨個看了看,連車底下都看了,一個人都沒有,但車上的包都還在。
原本關著常首富姐弟的後備箱現在正大敞著,我開啟手機手電筒照了照,後背箱裡面倒是乾乾淨淨的,我剛要走,卻發現後備箱下地面的石頭上有一些褐色斑點,我用手指蹭了一下,細看上去透著血色,帶著股鐵鏽味。
應該是血,而這些血跡一直淅淅瀝瀝地延伸到河邊,終點是常首富倒下的位置。
看樣子是有人在他走出後備箱的一瞬間殺了他。
“地上有隻鞋!”
鄭義站在南邊一點的位置,指著地上一隻灰色運動鞋。
這隻運動鞋比我們的鞋小不少,應該是那兩個女學生中的一個,看來這些人走得很匆忙,不然不會連鞋都顧不上。
除了鞋,地上還有點兒衣服布料,亂七八糟的看樣子像是撕下來的。
鄭義看著這滿地狼藉感嘆了一聲:“看來這是發生了一場大亂鬥啊。”
“管他大亂鬥還是5v5呢,把包都背上,防身的拿好,咱們得去四周找一找。”
好在包都在,充電寶、手電筒什麼的都有,總比啥也沒有強,那些人肯定是發生了什麼事兒,我們總不可能待在車裡乾等著。
我們繞過來的一路上也沒看到他們的蹤跡,眼下就準備繼續往南走,
鄭義還把那隻鞋撿了起來,邊往揹包側兜裡塞邊說道:“哥哥們,他們這是出了什麼事兒啊?咱們剛才看見的那些東西就已經夠刺激了,他們會不會碰見更刺激的?”
我掏出手電筒握在手裡,順便幫鄭義整了整揹包:“這個誰知道,但是我現在覺得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根本不咋把咱們這夥人放在眼裡,到現在一個手指頭也沒往咱們身上戳,對三舅媽他們來說最危險的沒準兒是那幾個人,常小盼要真是從二十來歲就開始當人販子,那她還有什麼事兒是幹不出來的。”
陳志領著陳小花走在我身邊,皺著眉頭思索著:“這個常小盼說她的身世到底是真的假的,看她那個樣子我感覺像真的,她會不會是被逼瘋掉了。”
我伸手彈了陳志一個腦瓜崩:“三十多歲人了怎麼這麼單純,真的假的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大部分人過得都不如意,但是沒幾個會一條路走到黑,就像你一樣,你有你的困境,但你的選擇是跑遠點兒重新開始,你也可以把你前妻和大舅哥打包賣了,你怎麼不這麼做?”
陳志搖搖頭:“不想跟他們兩個扯,沒得啥子意思,我出來過後開心得多。”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就是說啊,你把十個人放進同一個環境裡也能長出十個樣兒,賣人和殺人一樣,但凡是個正常人都很難邁出這一步,我看這個人就是骨子裡頭帶著壞呢,真那麼有種,誰讓她受氣她就報復誰去,折騰別人算什麼德性。”
陳志一臉受教,隨後抬起頭說道:“烏眼兒哥,照你這個說法,我覺得剩到起的那些人好危險哦。”
其實我心裡也沒底,三舅媽他們再怎麼說也是做正經生意的人,再瘋也瘋不過那些亡命之徒。
我望向四周,黑壓壓一片,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找到他們,想著這裡心裡不免焦躁。
我們幾個都不說話了,四周靜悄悄的,只剩走路時踩石子的“咯吱”聲,還有陳小花的小羊蹄“吧嗒吧嗒”的走路聲。
誒,慢著,陳小花?電子狗!
對啊,說好的“警羊”怎麼能不用呢?
我一把將鄭義好不容易塞進書包的鞋子掏了出來遞給了陳志:“去,給陳小花聞聞,讓它帶咱們找人。”
陳志一開始還有點兒沒反應過來,隨後眼前一亮,說實話我們潛意識裡已經有點兒把小花當成小人兒了,一時間都忘了它作為動物的特性。
陳志接過鞋子低頭就往陳小花腦袋旁邊遞:“來嘛,么兒,幫哈忙,你去找哈這個鞋子的主人噻。”
可讓人沒想到的是陳小花把頭一歪來了個潘式閃避,扭著屁股就走了,留下陳志尷尬地站在原地。
“小陳哥,你的犬子有點牛誒。”鄭義湊過賤兮兮地澆了把油。
陳志沒理他,繼續點頭哈腰去給陳小花做思想工作:“乖嘛,花兒,出去了過後爸爸給你買你最喜歡吃的冰冰菜,水水嫩嫩的喲。”
結果陳小花昂著頭依然不理人,氣得陳志照著陳小花的屁股噼裡啪啦一頓拍:“逆子,逆子,你眼睛頭還有沒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