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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面上來的案子,封鎖這一帶進行搜查顯然是不行的,況且特辦處到那裡還需要時間。就像李澤一開始說的,等他們找過去,那人早就跑了。
陰氣在開闊的地方容易逸散,但有人在房裡作法還是做什麼,只要留下了陰氣,這陰氣就沒那麼容易散。雖然有考慮過背後的兇手萬一是道士或者和尚,有可能做完事了還會想辦法把陰氣淨化一下,但這次這個並不在這個可能之內。
特辦處的人找到了那個御駛陰物的人住過的屋子,裡面留下了很重的陰氣。那個人大概也考慮過會很快有人過來追捕他,跑路跑得相當利索,只給特辦處留下了一間空屋子。
舊樓區大多數住戶都是租住的,這就意味著一間屋子裡可能短時間內有過幾任住戶留下的痕跡,所以想要透過指紋鎖定犯人極其困難。更何況如果對方只是為了方便行事而只租了一個月並且只入住了幾天,誰又能保證他沒有做戴手套之類防止留下痕跡的措施呢?
同理,舊樓區設施也很落後,監控只有大樓外面的一層有一個,較高的有電梯的大樓裡電梯裡還有一個,沒有電梯的那就只有大樓外側那一個了。所以也沒有辦法透過監控來排查。
而玄學一點的手法,藉助屋內的陰氣,可以找到相應的陰物,但如果這陰氣相對應的陰物被封印在什麼器皿裡面,那等於將陰物與外界的聯絡隔斷,這法子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若是要找屬於犯人的物品……犯人也是吃這口飯的,哪能不知道要把與自己有聯絡的東西都帶走呢?
到最後,特辦處那邊能查到的,就只有犯人的選擇範圍和對方不只對妖怪下了手,身上大機率還有人命官司。就連犯人的選擇範圍,也是透過舊樓區僅有的幾個監控,再加上房東手上的房屋租住記錄排查出來的。
而且房屋的租住記錄也不見得就準確。犯人能御駛鬼物,自然也就能利用鬼物迷了房東的心竅,讓他記錄並不真實的資訊。
排查工作量很大,剩下的犯人選擇範圍還很大,但這已經是極限了。
另外由於發現對方身上還有其他的人命官司,特辦處懷疑犯人身上的案子可能不在少數,於是又在原有的特案組的基礎上成立了重案組。
特意通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