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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表示不同意,比如民主自由派的胡適,1929年5月,胡適發表《人權於約法》,表示當時中國沒有一點人權,無論什麼人,只要貼上“反動分子”、“土豪劣紳”、“反革命”、“共黨嫌疑”等標籤,這個人就徹底完蛋了,可以隨意侮辱和毆打他,剝奪他的自由、沒收他的財產;無論什麼書報,只要貼上“反動刊物”的標籤,就可以封禁。
胡適還進一步批評孫中山,1929年7月20日,胡適發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有憲法》,對孫中山的《建國大綱》提出嚴厲批評,表示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都應該有憲法,沒有法律作為準繩,那就是獨裁,搞獨裁就沒有民主,沒有民主,人民就只能當奴才,一個到處都是奴才的國家有什麼前途呢?所以孫中山的“三段論”是完全錯誤的,要搞就要一步到位,文章原文是這樣寫的:民國十幾年的政治失敗,不是驟行憲政之過,乃是始終不曾實行憲政之過;不是不經軍政、訓政兩時期而行遽行憲政,乃是始終不曾脫離擾亂時期之過。
胡適覺得孫中山的三段論只說明一個問題,孫中山“根本不相信中國人民的參政能力”,三段論是“根本性大錯誤”,進一步表示“我們不相信無憲法可以訓政;無憲法的訓政只是專制”。
還有其他人的言辭更加激烈,覺得專制連土匪和強盜都不如,表示:“明火打劫的強盜,執槍殺人的綁匪”,其“蹂躪人權”的危害,“遠不如某個人、某個家庭,或某團體霸佔了政府的地位,打著政府的招牌,同時不受任何法律的拘束的可怕”。
胡適這些人算是民間自由派人士,自由派人士嘛,最討厭的就是專制和獨裁了,最嚮往的就是西方民主制度。
胡適們的理由全是大義凜然的,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民間的呼聲,再加上名氣大,很快就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同時也吸引了國民黨內一些人的注意,覺得民主是一面大旗,可以拿過來用用。
剛才說了,二次北伐結束後,蔣介石、胡漢民掌握了國民黨中央權力,以汪精衛為首的改組派和鄒魯為首的西山會議派就靠邊站了,這兩夥人非常的失意,尋思這要搞點事情才行。
1929年1月,召開國軍編遣會議後,蔣介石要裁撤地方實力派的軍隊,引起馮玉祥、閻錫山、桂系李白極度不滿,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嘛,於是國民黨內失意的元老們和地方實力派軍頭就聯合起來,打著反對蔣介石專制獨裁,要求民主、法制的旗幟,開始反蔣活動。
蔣介石這輩子最厭惡的就是軍閥,覺得軍閥誤國,雖然最後他終於活成了自己最厭惡的樣子,但回到當時,軍閥肯定是要收拾的,1930年5月1日,蔣介石釋出討伐令,中原大戰正式爆發。
1930年7月13日,反蔣派在北京成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真特麼的諷刺,以北平為首的北方註定是蔣介石的夢魘,先是北洋軍閥,北洋軍閥被打倒後,馬上成為國民黨反蔣派的窩點,抗日戰爭開始後,整個北方又被日寇佔領,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又迅速從北方興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席捲全中國,終結了蔣介石在大陸的歷史。
感慨完了再回來,汪精衛在擴大會議上發表《聯名宣言》,指責蔣介石“背叛黨義,篡竊政權”,將民主集中制變成個人獨裁,藉此表達了痛心疾首的意思:民國成立亦已十九年,而仍滯於極端專制之境,此誠吾黨之大恥,而國民之大不幸。
為了表示自己才是孫中山的繼承人,汪精衛高舉孫中山的偉大旗幟,宣佈在最短時間內按照孫中山遺願籌備召集國民會議,制定約法,至於胡適對孫中山三段論的批評,汪精衛還特意做了一番解釋,表示孫中山的三段論是革命時期所必須的程式,不影響現在制定約法。
1930年9月1日,反蔣派在北平成立“國民政府”,以閻錫山為主席,北方國民政府拉開架勢,找了幾個法學專家,成立了一個約法起草委員會,負責起草約法,並向全國徵求意見,這個委員會還曾經徵求過民主先鋒胡適的意見,胡適非常認真的給予過回覆。
高舉民主和法制的北方國民政府和象徵著獨裁專制的南方國民政府正式對壘,從表面上看,一個象徵著先進,一個象徵著落後,其實都特麼是一群強盜而已,魯迅先生對這群人有過精闢的描述:大家去謁靈,強盜裝正經。靜默十分鐘,各自想拳經。
當南北雙方在中原戰場上打的炮聲震天的時候,張學良按兵不動,故作高深,當蔣介石一張3000萬元的支票送到張學良的手中後,張學良的矜持和高深都沒了,表示蔣介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