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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古城,華夏咽喉,關內沃野千里,寶藏無數,成為兵家必爭所在,縱然到了今時今日,依舊有無數富商巨賈選擇此城居住經營、以為根本,維持了此間的繁榮風光,安樂奢靡。
此城是大軍閥夏霸天的勢力範圍內,他自然也就把府邸安置在了城南,其他什麼副官、旅帥、團座等等,加上本城的治安官員,但凡有點權勢的都聚集在此間。關係到直屬上司的安全,這裡自然有巡捕日夜值守,倒也算得上是城中最為太平的所在。
北城最窮,甚至說連那像樣的房屋也沒有,只有一片一片連著的窩棚,屋簷下伸出半截的菸捲匣、從二樓露臺伸手的樓姐兒、街邊擔著挑子的剃頭匠、兩三張小桌子守著的混沌攤…吃喝此處的也是那些苦哈哈,就連橋下街臺,晚上也是睡滿了那無處歇腳的窮人——每到冬天,早上總有收屍匠在北城晃悠,一會功夫就能拖出幾具凍死、餓死的青臉屍骸。
西面居住的大多數是城中富商,同時那些洋行、商棧、酒樓、頭排青樓等等都在此處,窮極奢靡,歌舞昇平,花錢只若流水,出入均是貴人,可哪塊的死人也不少,隨時不留神就有暗殺、命案發生。出入其間,大多數時候看見的都是富人們背後那一幫又一幫黑褲短衫、腰掛斧頭的打手保鏢們。
東城這邊最為奇怪,城隍廟、八仙堂、賭場窯子酒肆車行旅店,行九排位的江湖堂口、能夠交易洋槍煙土的黑市、僱傭殺手的暗門子、黑貨買賣的門路…這裡是整個城市最為複雜的所在,也是那罪犯、小偷、竊賊、殺手、通緝犯等等諸多異類的樂園。
一句話,這裡什麼都有,什麼都能買到——只要你有錢。
這裡的人,有自己的規矩和路數,也有自己知道不能觸碰的人,但是對於其他人…在你進他店裡的時候,他就是生意人和你談買賣,但凡一出門,他立刻就可以臉上蒙塊黑布去當劫匪。
這裡是混亂的天堂,也是奇人異士的藏匿地。
老實巴交的人,往往在這裡生活不了三天就要發瘋。
哪怕這裡一個賣混沌的老闆,轉手也可能抽出菜刀宰了你,在你閉眼之前才告訴你他即是被通緝了多年的潛逃罪犯……
至尊寶走進這東城之時,並未引起任何人注意,他身上的衣衫讓他看著更像個逃難來此的乞兒,頭髒髮亂,臉手漆黑,身上還揹著個破破爛爛的布包——但是很可惜,他那東張西望的神色卻讓人誤會,被認為是‘有料’。
‘有料’是竊賊之間的切口,眾多時候所指是金銀古玩,珠寶字畫,也可能是大洋白銀,古董玩物,最不濟也是指有幾個銀錢的主兒——偏偏這次,‘有料’卻是指的幾件好衣裳。
就在至尊寶驚詫於那繁華都市的燈紅酒綠,徘徊接頭試圖尋找百鬼肆所在的時候,路旁一條小巷中,兩縷貪婪的目光射向了他。
有料!
這兩人看著年紀也不甚大,堪堪十四五歲,比至尊寶身材還矮小一些,所以他們的目標也不高,並不是那些成年人包袱中的大洋銀角,而僅僅是至尊寶布包中的幾件衣服。
這衣服只要到了他倆手中,很快就可以在旁邊典當成幾個銅子兒,然後變成幾塊熱乎乎、油膩膩的肉餅——至於裡面是什麼肉,那已經不是他們所關心的問題了。
這兩人並不是兄弟,但是那相貌卻驚人的相似,都很瘦,極其之瘦,皮包骨頭,手腳細長,臉上均有種淡淡發青的菜色,不合身的長褂用草繩在下面打了個結,捆在腰上,然後那寬大的褲襠甩啊甩,露出骯髒的腳踝和拖拖踏踏的破布鞋。
秧雞和麻桿,這就是他倆的名字。
他倆只不過是這城中流浪兒中普通的兩人,爹媽都已經過世,全靠嘴甜在街上乞討度日,好光景的時候就買點糙米煮粥,遇上沒有收成的日子則只是撿些菜梆子、剩粥飯度日——當然,要是有順手牽羊的機會,他倆是萬萬不會放過的。
而現在,他倆看見了至尊寶。
準確說來,是看中了至尊寶背上那破布包中的東西!
按照他們的想法,至尊寶最不濟也會帶有幾件換洗衣衫,然後口袋中有點什麼銅子銀角的,運氣再好一點,那就可能有藏起來的長命鎖、手鐲子之類,無論怎麼說,一頓飯是有著落的了。
很快,兩人就尾隨在了至尊寶背後,不遠不近的跟著,看那傻不愣登的傢伙在前面晃晃悠悠找路——讓他們驚喜的是,至尊寶似乎在尋找個什麼地方,雖然問了許多人都沒有找到,但是那地名確確實實像是個集市…難道有東西要賣?
這種情形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