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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故安叫住,“怎麼了,淚淚,我不是說了我去去就回嗎?”
我看著故安笑著對她說:“沒想到你堂堂鄭故安竟然是見色忘義之人。”
故安沒有再和我周旋,而是說了一句“討厭”酒離開了病房。
此時病房又剩下了我一個人……
我不停地琢磨吳雨桐說的“要什麼果,就要種什麼因”,她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要的是什麼?我要的是將奶茶店控制在自己手中,不為外人左右。可我該怎麼“種因”呢?
如果要振興奶茶店,那臥底員工該怎麼說?這時候辭退去哪裡再找經驗豐富的店員?現在,我已經知道了一切都是吳雨桐搞的鬼,有了她很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我還可以利用她的流量,把奶茶店打造成網紅奶茶店,再開一系列的分店,把這些分店作為一個個吸血鬼,把吳雨桐的流量吸乾,但開分店不是一件耗時短的事情,但吳雨桐的粉絲卻是個變數,如果有一天她成為千萬粉絲級別的網紅,那我就徹頭徹尾的輸了。
如果我將奶茶店分開經營呢?最火的奶茶店還是合作經營,其他四家奶茶店,每人經營兩家。她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同時手裡也沒有大量的資金,只要她同意,我就能反將一軍,可連沒有腦子的人都不會同意我的意見。
難不成,我要使用一些下三濫的手段了嗎?黑料,緋聞,家庭,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