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苦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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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被擋風玻璃往一側帶了出去,另一人跳晚了,撞到之後在前車蓋上一撲,然後捲入了車底。
兩人還是老天瞎了眼,這樣都沒死成,不過也負了不小的傷,縫針、夾板什麼的都做了,這才算保住了四肢,不過有一人還是不算好,一側腎臟破裂。
可惜,萬翟只記得到這兒,到底是誰破裂了,他沒有去打聽,也不屑於打聽。
不過,後來只聽說是還活著,也僅僅是活著。
據說是傷到了下半身,連生孩子那活兒都沒法好使,時不時兩腿還會本能抽搐幾下,說媒的也沒再登門過,找工作似乎也沒地方要。
但這並不足以讓萬翟放過他們。
傷害和傷害本質上是無法抵消的,法律只是維持秩序,但碰上危及生命的事情,沒幾個人會覺得判決足夠滿意——
看不順眼的極致就是滿眼是仇,有幾個人會心滿意足地願意看著仇人還活著呢?
他們不是後續不動殺心,而是殘廢之後不好再接著下手罷了。
社會渣滓的邏輯就是這麼抽象,“不理解”那是看客自己的問題,傻逼不會因為看客理解與否、接受與否而變化。
講真,這一刻萬翟無比希望那倆傢伙還活著……
這樣,他就能親自動手了。
可是已經過去了兩週,以現在的受害程度來看,除非是邪魔們節食,否則這個地方的人根本滿足不了胃口,死乾淨了才是符合常理的推論。
周圍的血腥味很淡,說明就算有遺骸,也幾乎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邪魔的攝食、微生物的分解、自然的降解……兩週時間,時間可太充裕了。
也許這一趟只是一時的一廂情願,他早該想到的。只是仇恨太深,以至於自己都衝動了起來,因而忽略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