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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瀰漫著灰色的霧氣,偏中世紀風格的城鎮荒蕪破敗,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城鎮隱隱出現著微不可聞的詭異嘆息。
城鎮的一處角落,馮不知睜開了眼睛。
略顯混亂的記憶湧入他的腦海。
記憶中他應該是死於洛倫茲鎮精神病院,因為內臟破裂以及失血過多而死亡,他甚至可以回憶出死亡過程中自己的意識脫離軀體的感覺。
為了尋找長生之路,他自五歲起便進行了無數努力。
後來,他便在洛倫茲鎮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在洛倫茲精神病院,除了偶爾與醫生的談話,他有很多空閒的時間來進行研究,並且很少有人會因為他的研究來打擾他。
即便他偶爾離開精神病院,外出荒野感悟天地,只要他不離開太長時間,這些醫生也不會多說什麼。
於是他便在精神病院中安心住了下來,將精神病院當成自己的家。
就這樣,在十幾年的不斷鑽研之下,他邁出了第一步,找到了打破人類桎梏的辦法。
可惜他對自己的身體有了錯誤的估算,加上突破桎梏導致他身體與精神過於亢奮,結果沒等他進一步邁入長生之路,他就身死命隕。
說到底,前世地星終究是一個末法世界,他有些過於急功近利了。
馮不知站起身來,小鎮的天空中佈滿陰霾,有些寒冷。
此時的他身穿著洛倫茲鎮精神病院的藍白條紋病服,有一些單薄。
他的病服嶄新如初,完全沒有他身死時的留下的血漬。
馮不知掃視四周,附近有著許多人倒在地上。
與他一樣,這些人身上的衣物同樣嶄新如初。
“看來他們很有可能是與我一起來到的這個世界,無論是衣物還是隨身攜帶的物品全都嶄新如初,只是我甦醒的早了一些。”
“就是不知道他們是和我一樣在死後來到這裡,還是有什麼別的原因。”
馮不知一邊低喃,一邊從一名絡腮鬍子男子身下抽出一把砍刀,這把砍刀同樣嶄新如初。
打量了一會兒砍刀,馮不知將其放了回去,繼續探查周圍的其它人。
與絡腮鬍子一樣,這些人的心臟與脈搏跳動的很平緩,應該處於昏迷,又或者說熟睡的狀態。
沒有過多的探查。
觀看著自己身上的精神病患者服飾,馮不知自言自語道:“雖然我對穿什麼衣物不是很在意,但繼續穿這套精神病患者的服裝顯然不太合適。”
對於精神病患者的服裝,人們總是會帶有一些偏見,所以最好換上一身正常人的衣物。
很快,馮不知選定了一個熟睡的目標,扒光了其身上的衣物。
幾分鐘過後,馮不知換上了一身全新的裝扮。
一身藍色運動裝,脖子上掛著個白色耳機,口袋中還有著一個音樂播放器,配合英俊帥氣的外表,隨著露出笑容,他看起來就像一名清爽瀟灑的陽光男孩。
簡單整理了一下衣物,馮不知翻動了幾下音樂播放器的歌曲列表,最終選擇了《我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開始迴圈播放……
“無法長生,終究會化為一抔黃土,五百年還是短了點。”
傾聽著音樂的馮不知感慨道,隨後開始感受自己的身體。
因為沒有過多的注重體能方面的鍛鍊,他的體能並不是非常好,只比正常的成年男子強上一些。
彈跳方面,1.85米的的他勉強可以雙手抓住籃筐,但無法完成扣籃;耐力方面勉強可以連續做完一千個俯臥撐,跑完馬拉松全程;速度方面百米勉強可以跑到11秒。
不過就在前世身死之前,他已經找到了打破人類血脈桎梏的方法,如果是現在的他,甚至可以跳到籃筐之上,百米也可以輕鬆打破世界紀錄,倒是耐力方面可能要差一些。
在一些危機關頭,人們可以爆發出正常無法達到的力量。
例如人類母親在孩子壓在車下的緊急關頭,可以將小汽車抬起;一名並不強壯的醉漢可以與棕熊搏鬥,並將棕熊打退;一些戰士在交戰的生死關頭,會感覺時間的流速變得極為緩慢。
馮不知此時便掌握了這樣的力量,他可以將人體內隱藏的力量激發出來。
如果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為10,那他力量大概在12左右,而當他打破血脈桎梏之後,他的力量瞬間可以爆發3倍,達到36左右,甚至可能還要更高。
這還是隻是力量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