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因為太美被懷疑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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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傅琛還發現一個筆記本。
上面寫的是日記。
不是每天都記,但至少一星期寫一篇。傅琛翻到最後,時間是在三天前。
少女懷著對美好生活的期待,準備走入婚姻。
這些內容都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是字型、筆跡。雖然工整,但遠遠比不上昨天晚上劉美蘭填表格之時的娟秀好看。
字,可不是一天就能練成的。
更何況劉美蘭這篇日記之後,就沒有碰過筆,怎麼可能練出這麼好看的字?
傅琛把劉美蘭的日記和字典裝在包裡,又在窩棚裡檢查一圈,那些破舊打補丁的衣服,並沒有找到可疑的地方。
吳大姐又問劉母一些有關劉美蘭身上的一些細節,之後又去了孫家。
孫健友和孫建安已經被拘留,孫父和孫母正在家裡愁眉苦臉。
看到吳大姐帶人過來,孫母趕緊哀求,綠豆王八眼,滴溜溜轉,“吳公安,你趕緊把我兒子放了吧?我兒子是被冤枉的。都是誤會!誤會!”
吳大姐皺眉,“是不是冤枉,法官會判決。劉美蘭的東西在哪?”
孫母一聽這話,聲音陡然拔高,“劉家那麼窮酸,女兒是賠錢貨,怎麼可能給女兒陪嫁?就兩個紅木箱子,裡面的幾身新衣服,還是我家給買的!”
到了所謂的“新房”檢查,果然跟孫母說的差不多,傅琛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那些衣服也被孫母藏起來,不讓帶走。
傅琛仔細觀察,目光落在那個還沒修好的窗戶上,以及周圍的擺設。
“新房”裡,有床。
床頭的桌子上擺放著熱水瓶,床尾有衣櫃,門口有個臉盆架。
慌亂之下,劉美蘭用床頭的檯燈砸了孫健友,找不到趁手的武器,逃跑的確是一個明智的舉動。
從孫家出來,吳大姐好奇地問:“傅琛,你發現了什麼?”
傅琛沉思片刻,然後慎重回答:“有點發現,但保密,不能說。另外,劉美蘭就住在派出所附近姓王的老人家裡,還要麻煩吳姐幫忙盯著。如果劉美蘭有異常的舉動,還請立即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