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做我自己的主 (第2/2頁)
林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
“劉富貴,本來兩家這是喜事,但你家閨女不嫁,那彩禮錢,還有買衣服擺酒席的錢,你們要還給我們,七千塊錢,少一分都不行。”
劉父本來還想拿腔拿調,但一想到家裡不僅沒錢,還倒欠親朋好友四千多塊錢,脊樑骨都矮了幾分。
“親家,孩子打打鬧鬧,轉臉就好了,咱們做長輩的可不能翻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你家的人,你就帶走。”
劉美蘭聽到這話,透心涼,徹底死心,跟孃家做個了斷,“我再說一遍,我不嫁。誰不想還錢就誰嫁。”
劉父聽到這話,手指著劉美蘭,“你這個大逆不道的死丫頭,反了天了?這個家是你做主,還是我做主?”
劉美蘭理直氣壯,舉起手裡的鐵鍬,“我已經十八歲了,我做我自己的主。今天,誰要是勉強我,我就鏟死人。”
“看熱鬧的,拉偏架的,不想被傷著,不想被濺一身血,就給我往後退!”
村裡人一看劉美蘭聲嘶力竭,跟瘋了一樣,很多人都往後退。
平時湊熱鬧拉偏架可以,現在極有可能出人命,他們不敢惹麻煩。
院子中間只剩下劉家人和孫家人。
劉父一向重男輕女,在錢和女兒之間,毫不猶豫選擇錢,“反正昨天婚禮已經辦了,是你們孫家的人。你們能帶走,就帶走;帶不走,那是你們沒本事。”
孫父聽到這話,眼露陰狠,“那我就帶我家兒媳婦回去,不聽話的婆娘,就該打一頓。一頓不行,就打兩頓。”
孫家一家四口,猶如餓狼一般,逐漸靠近劉美蘭。
劉美蘭瞪大眼睛,死死盯著孫家人。
孫家四個人呈扇形湊過來,如果同時靠近,劉美蘭或許不能同時對付。
於是劉美蘭先發制人,衝了過去,從左往右,揮舞手中的鐵鍬。
打死一個,夠本。
要是能把孫家人全部弄死,賺了!
反正這些人先動手,打死他們,算是防衛過當,劉美蘭也不會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