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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買賣多難幹啊,看著好像是掙錢,其實,根本就掙不了幾個錢。前兩天和你一起來的那個小姑娘,我那個房子賣給她連成本都合不上,你說,我要是不偷點稅,我掙雞巴毛去!我真想問問林靜是透過什麼關係買的房子,但我怕曹傳柱把我問的情況再告訴林靜。曹傳柱繼續發著牢騷:“我掙這麼兩個錢算什麼呀,你看看他們,人家是把貸出的款就當利潤了,他們幹買賣根本不用算是賠了還是賺了!”
“那他們開買賣幹什麼?”
“大姐,這個你比我清楚呀,我幹買賣是為了掙錢,他們幹買賣是為了花錢。他們錢來得太容易了,如果就這麼花,他們還怕檢察院查他們,怎麼辦呢,他們就弄個買賣幹吧!我告訴你,他們的買賣根本就不用賺錢,都是在那兒擺樣子!”
“你能不能說出一些具體的。”
“具體能說出什麼呢,這些事兒,人家能和咱們說嗎?但這些都是明擺著的!”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曹傳柱終於願意透露一些關鍵資訊。他承認曾讓胡東柳將一筆現金交給馬士威。這一發現讓人不禁思考這筆錢的用途和背後的故事。也許它與案件有著緊密的聯絡,或者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細節,但無論如何,都需要進一步調查才能得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