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依律當斬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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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他動手殺施綰綰的時候,他在暗處確實看見有女子在閣樓上幫施綰綰。
當時孟雲庭在閣樓上,施梅臣站在暗處,他並沒有看清孟雲庭的模樣,只見她穿得清涼,便以為是長歡閣的妓子。
事發之後,他已經讓下面的人去處理那個妓子。
此時孟雲庭一身國子監的學子服出現在這裡,他便知道事情大事不妙。
孟雲庭上來之後,朝秦飛鶴施了個禮後道:“學生乃國子監監生孟雲庭。”
“事發時學生親眼看見施尚書命人用箭射殺郡主。”
此言一出,包括秦飛鶴在內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只有謝玄知輕掀了一下眉。
四周瞬間滿是議論之聲,田懷珏扯著嗓子道:“不是教女嗎?怎麼就是當街射殺郡主了?”
“依著我朝律法,當街射殺郡主那可是大罪!”
施綰綰昨日見過孟雲庭後,她便被人請進了那間豪奢的房間,事後沒有再見過孟雲庭。
她事後想起過孟雲庭,卻沒想過要請孟雲庭作證。
因為孟雲庭出身名門,又精於律法,一看就是十分守規矩的一個人。
這樣一個人正常不可能去長歡閣這種地地方,她去了一定會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
施綰綰與孟雲庭自從上次國子監的刺殺事件後,兩人便算是熟了,但是卻還沒有朋友這樣的關係。
她有對付施梅臣的法子,所以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把孟雲庭拉下水。
孟雲庭一板一眼地道:“依著我朝律法第七條第八項,當街殺人,當處斬刑。”
“郡主乃皇親國戚,身份尊貴,一旦核實,刺殺之人當處滿門抄斬。”
“情節嚴重且性質惡劣者,可誅三族。”
施綰綰聽到這句話嘴角抽了抽。
她知道孟雲庭熟讀律法,但是這律法搬出來,她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