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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了電話,她不敢想對方會說什麼話,趕緊大聲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跟你結婚的,更不是故意讓你變成二婚的,如果以後你的女朋友需要解釋,我會給她解釋的!”說完她趕緊結束通話電話,再多說下去,她估計都要得心臟病了。總算葉知行沒再打電話過來,江冉剛要鬆口氣,手機又響了,葉知行發來了一條簡短的訊息:今天晚上七點,我家。
&esp;&esp;江冉當然不想去,她現在對葉知行的感情就是無地自容,多說一句話都想死。還沒等她編理由,葉知行那邊又來了訊息:需要我去接你嗎?
&esp;&esp;江冉當然不希望,之前她蹭車蹭的光明正大是基於戀愛關係,現在倆人都變成前妻前夫(……)關係了,怎麼好意思再蹭車啊。她回憶著律師說的那些注意事項,她想葉知行把自己叫他家去,可能是要談財產分割、經濟補償這塊。當然,分割的肯定是江冉的財產,經濟補償肯定也是江冉給,畢竟她是“過錯方”。雖然律師也說了法律並沒有“精神出軌”這種詞,但出於愧疚,江冉願意給葉知行賠錢,主要問題是……她沒錢……而且自己的工資在葉知行那裡估計三瓜兩棗都算不上。可能是出於“不蒸饅頭爭口氣”的心態?
&esp;&esp;回了“謝謝,不用,我坐地鐵”的訊息後,江冉在心裡計算著自己願意給葉知行經濟補償的最大數額,再次哀嚎:我這個婚結的都什麼鬼啊!
&esp;&esp;葉知行把手機丟到一邊,看著桌子上撕碎的離婚協議書,他現在真的是對江冉刮目相看:&esp;從沒有一個人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舉動都能把自己氣到肝疼。
&esp;&esp;他好不容易冷靜一個星期、準備把那件事當作沒發生,他連理由都找好了:江冉的成長背景特殊、父母教育缺失,沒見過大世面,對自己哥哥有好感也正常(正常個鬼啊!才不正常!),而且她都願意結婚了,以前那些諸如拿自己當旅遊替代品這些事就當不知道了;再說,江冉從連川有女朋友後,不就改口叫他哥了嗎?說明她已經接受現實了啊。
&esp;&esp;就在葉知行準備喊江冉回家吃飯的前一刻,收到了快遞員送來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每份都大大咧咧簽著江冉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