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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妹的工資並不高,一個月只有兩千多,她拿到工資,本想攢著繼續上學,但是父母看她發工資沒有打到家裡,直接鬧到廠裡。她當時下定決心,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堅決不給父母錢。可是後來事情鬧得很大,給廠裡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廠裡的負責人婉轉地跟她提出,如果段時間內解決不了這件事,他們只能讓她離職。
被逼無奈,她只能選擇妥協,把賺到的錢打給父母,只給自己留了一些生活費。這樣幹了沒兩個月,李芳就覺得這樣混日子,一輩子都沒有前途,所以她就在上批發一些東西,在天橋上賣。
當時她批發的東西都比較實用,價格也比較低廉,所以賣的也比較快。這麼幹了幾個月後,她每個月兼職的工資就超過在廠裡工作賺的錢。除去打給父母的,她自己手裡也存了將近兩萬塊錢。
有了本錢,李芳又想繼續上學,但是她也清楚,普通的高中需要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學習上,而她一個月沒往家裡打錢,爸媽肯定會來找事兒。為了她的上學夢能夠繼續下去,所以她選擇了一家畢業之後可以考大專的技校。
技校的學習時間很清閒,每天最晚只上到下午五點半,週六週日還可以休息。閒暇時間很多,李芳很滿意,因為她正好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賺錢。
為了方便擺攤,李芳特意在外面租了一間老式平房,房租很便宜,一個月只要幾十塊錢。付了房租,她還特意買了一輛三輪車,把存貨全部都放在家裡之後,她就開始了一遍擺攤,一邊上學的生活。
兩年的時間過去,李芳也順利考入大專,不過她還是不滿意專科的學歷,所以在老師那裡瞭解以後,她決定拼一下專升本。
她的腦子還不錯,投入學習之後,失敗過一次,不過最終還是考上本科,一直到畢業。
拿到了本科的畢業證,她存的錢連帶著打給家人的,剩下的也不多,她呢就拿著這筆錢,跑去大城市,在正規的公司裡找了一份還不錯的工作。
李芳當時還天真的覺得,逃離那座城市以後,就可以擺脫她的原生家庭的剝削。哪裡想到不好好混的李大剛高中畢業,家裡人就要他結婚,女方家也沒要求他們有房子,只要他們給“萬里挑一”,也就是一萬零一塊錢做為見面禮。
父母拿不出來,便跑到城裡去找李芳,去了工廠,別人說李芳好幾年前就已經辭職了。兩人覺得不妙,乾脆報警
後來查出來李芳工作的城市,直接鬧到李芳的公司裡。李芳當時還是實習生,工資很低,基本上只能靠剩下的那點兒錢度日,父母一來,更是直接把那點兒錢也交出去了。不過好在正規公司裡工作時間相對來說也比較輕鬆,所以李芳就重新撿起老本行。
工作結束,就去擺攤。
李芳一直以為自己妥協就能夠換來家裡人的理解,卻不知道人的貪婪其實是永無止境的,父母從她這裡輕鬆拿到一次錢,就會想著第二次,第三次
他們拿到一萬零一之後,就躲在家裡直犯嘀咕,平時女兒的工資都交給他們了,這一萬零一是怎麼拿出來的?她手裡是不是還有更多的錢?如果沒錢的話,她怎麼可能去大城市?
於是他們就一直的試探李芳的底線,而李芳為了生活的平靜,處處隱忍,有求必應。
卷宗上說,李芳在公司裡的工作態度非常好,同公司的同事被她吸引,於是就跟她告白,李芳也對這個男人有好感,於是便答應了對方的求婚。兩人蜜裡調油地過了一段日子後,被父母察覺,兩位老人更是找上門來,讓李芳把她男朋友賺到的錢也要過來,補貼家裡。她知道自己之前的日子不好過,也不想拖累男朋友,所以就跟男朋友分手了。
只是這樣做,仍舊是達不到父母的滿足,兩位老人認為,女兒在大城市裡工作,距離他們比較遠,想管也管不住。於是兩人就乾脆又鬧到公司裡,這一次把李芳鬧回了他們老家。老家裡的工資很低,一個月除去貼給家裡的,剩下的也不多。
李芳想存些錢,於是又撿起老本行,繼續擺攤,經濟條件好不容易才好一些,父母又獅子大開口,把她手裡的那點兒存款,全部都拿走完了。
時間一長,李芳發現不管自己多麼努力,多麼辛苦,最終還是要全部貼到家裡,給她那不爭氣的弟弟揮霍,她也覺得不平衡,於是就捨棄擺攤,整天在工作崗位上面混著。可是胃口已經被養大的父母卻不滿足李芳的工資,張口就要李芳一個月給他們五千塊錢
李芳當時的工資只有一個月四千,她拿不出來,父母就追到她的房子裡打她,後來發現打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