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10%的人道主義責任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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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責任人,應占到60%的責任。
滑雪場雖然張貼了警示牌,但仍存在
疏於管理之處,未及時勸離從雪道上滑下來的遊客,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應承擔30%的責任。
最後算下來,江夏應向宋瑩瑩支付六千元醫藥費作為賠償,鑑於他已經幫宋瑩瑩墊付了兩萬五千元的手術費,宋瑩瑩應退還一萬九千元給江夏。
這個判決結果一出來,宋瑩瑩和坐在旁聽席上的宋家人都傻眼了。
怎麼回事?
本來是他們起訴江夏,想讓江夏多賠一些醫藥費的。
現在怎麼反倒還要倒找錢給人家?
早知道這樣,當初還不如不起訴呢!
庭審結束後,江夏和孟榮升走出法院。
孟榮升道:“要我說,這10%的責任都不該給你承擔,咱們完全就是無責。法院估計也是想著人道主義,讓你多少賠點錢給傷者,畢竟人家腿都斷了,相比之下你受的傷就輕很多。”
江夏對這個自是無所謂,10%就10%吧,這個結果對他而言已經很好了。
他不在乎那幾千塊錢,只是不想被人冤枉。
只要法院也認為他在這次事故中並非主要責任人,就夠了。
“走吧,這邊事情結束,我們也該打道回府了。”
離過年還有一週時間,江陌還要趕回魔都,做一件大事。
他和李詩雨商量過了,打算趁著過年前的這幾天,把老媽從陽城接過來,在魔都安排她和李詩雨的父母見個面。
房子裝修好,就該談結婚的事情了。
順利的話,他想在年前把兩人的婚事定下來,過完年尋個合適的日子,就去領證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