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滑雪場案件開庭 (第2/2頁)
春雨江樹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察好前方行人情況,做好路線規劃,避免發生追尾碰撞。”
“原告和我方當事人發生碰撞
的雪道,是一條坡度較為平緩的初級道,滑下來的速度不會很快,有充足的時間和機會進行變向、減速或停止。”
“所以,我方當事人在雪道下方穿行固然有錯,但發生碰撞的主導權在原告身上,原告在本起事故中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對我方當事人的手術、後續治療、復健及其它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給予賠償。”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方對此有何辯答?”
孟榮升推了推眼鏡,不慌不忙地站起來。
“對於被告方律師提出的觀點,我要指出以下幾點糾正。”
“首先,發生碰撞事故的雪道是初級道不假,但當時滑雪場正值旺季,滑雪的人很多。”
“並且有很多人從雪道上滑下來後,並未及時離開下方緩衝區域,而是在原地佇留、聊天,阻礙了上方滑下的滑雪者視線。這一點,從滑雪場提供的監控錄影可以證明。”
“其次,說碰撞的主導權在我方當事人身上,純屬無稽之談。”
“發生碰撞時,被告人並非處於靜止不動狀態,而是在一邊扭頭與人交流,一邊往前跑。”
“雙方都是運動狀態,我方當事人滑下來時,是走‘之’字形路線,他面朝下方的時候,被告人還沒有抵達碰撞發生地點,那裡空無一人。”
“在我方當事人的判斷中,他選擇的,本該是一條安全滑行路線。”
“可當他剛從雪道邊緣轉過彎,向另一側斜著滑下去時,被告人突然闖入視野,朝他的滑行路線撞上來。”
“從監控錄影中可以看出,我方當事人第一時間就預計到了會有碰撞風險,立刻就做出了反應,大聲提醒、阻止被告人繼續向前跑動,只是沒有成功。”
“所以,碰撞的主要責任並非在我方當事人身上,嚴格來說,我方當事人才是被撞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