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工資低不是為所欲為的理由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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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裝修監督的工作交給張昊後,江夏就沒再管過景泰園的事了。
轉眼一晃,一個月過去,公司新專案的草臺班子終於立起來,江夏也得到了一些空閒。
深市那邊傳來訊息,他和趙老頭的案子馬上就要迎來開庭,江夏安排完公司的事務,隨即買了機票動身飛往深市。
趙老頭那裡還“存著”他的七十多萬,這回在法庭上,說什麼也得讓趙老頭把這筆錢連本帶利吐出來才行。
落地深市,江夏立刻去見了李律師。
兩人碰面後,簡單交換了一下情報意見,又等到了張齊等人,一同前往法院。
路上,張齊興奮地道:“我還是第一次去法院,等會兒上了法庭,我該說什麼?”
李律師呵呵笑道:“這一次你們是共同訴訟人,江先生的身份是你們共同推選出來的代表,你們只要出席就可以了,剩下的事交給我和江先生。”
“哦哦。”得知自己不能在法庭上大展身手,張齊似乎有些失望。
上午十點,案件開庭審理。
趙老頭黑著一張臉,在律師的帶領下走上被告席。
他的律師是兒子趙海請的,趙老頭本不願意,在他看來,自己的行為天經地義,屬於“被誣告”,哪用得著再花錢請什麼律師。
上法庭又怎麼樣?法院也別想把錢從他口袋裡偷走!
和趙老頭一起坐上被告席的,還有以周亞東為代表的小區物業公司。
一套開庭流程後,法官看著面前的訴狀檔案,一時也有些懵逼了。
什麼?開門費收了七十多萬?
這……原告和被告雙方,都有夠大膽的。
一個敢給,一個敢要,都是狠人。
吃驚歸吃驚,案子還是要正常審理。
法庭調查過後,進入到辯論環節。
江夏作為原告當事代表首先站起來發言,矛頭直指趙老頭。
“趙德柱身為小區門衛,在沒有經過任何業主的同意下,私自設立收費專案,侵犯了小區業主對個人住宅的正常使用權利。”
“業主不同意繳納開門費,趙德柱便將業主拒之門外,甚至多次因此對業主進行人身攻擊、謾罵和侮辱,把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當成自己的特權,借門衛職務便利強拿硬要,索取財物,這種行為毫無疑問是對法律和業主權利的蔑視與踐踏!”
他話音剛落,趙老頭便怒不可遏地站起來,瞪著眼睛吼道:“你少在那裡胡嚷嚷!”
“我大半夜給他們看門,收他個一兩塊錢怎麼了?這是我該得的!”
“讓驢拉磨還得給口飯吃,老子半夜辛辛苦苦起來開門,難道是白開的?換成你一晚上從被窩爬起來好幾次試試!”
法官敲響法槌,沉聲道:“被告情緒不要激動,在得到允許後再發言。”
江夏迎著趙老頭吃人的目光,平靜道:“你口中的辛苦,不是你亂收費的理由。”
“值夜班是你的工作,給業主開門也是你的工作,這份工作的報酬已經由物業公司付給你了,你沒有權力再用這個藉口向門衛索要開門費。”
趙老頭轉眼就忘了法官的警告,忍不住怒斥:“物業一個月工資才給開幾個錢!”
“物業給的工資低,你可以去找物業反映、商量,甚至投訴,如果真覺得物業給的工資和你付出的勞動不成正比,你也可以選擇辭職,這不是你轉頭去侵害業主權利的理由。”
“而且,據我所知,你們門衛是分白班夜班兩班倒的吧?你值夜班,平時也沒有多餘的工作,只是偶爾有人進出門時負責給人開門。說句不客氣的話,這份工作隨便從大街上拉來一個流浪漢都能做,你口中的辛苦辛苦在什麼地方?”
面對江夏的質問,趙老頭找不出反駁的藉口,兩眼一瞪,就要開噴,身旁的律師趕緊把他拉住,搶先站起來開口道:
“原告代理人的話,我方不能認同。門衛的工作看起來簡單,其實是很繁瑣的,尤其還承擔了一定的風險……”
聽著被告律師的陳詞,江夏內心直撇嘴。
承擔風險?什麼風險?
趙老頭一把年紀,都快老掉牙了,如果小區真發生歹徒事件,難道還有人指望趙老頭站出來和歹徒搏鬥,把歹徒制服?
開什麼玩笑。
這種老小區門衛工資是低,可要做的事兒也少啊。
只是最基礎的一些看門工作而已,以前可能還負責收個快遞,現在連快遞都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