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有其女必有其父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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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了一下,江夏問:“他這麼吵,你受得了?”
李詩雨:“還行吧,我平時睡覺都是戴耳塞的。我和房東籤的是半年合同,半年的錢都交了,想退很麻煩的。要不是這樣,我也早就潤了。”
“啊?你為什麼不月付?”
李詩雨:“我嫌麻煩\/吐舌”
“……”
江夏揉揉眉心,這叫什麼事兒啊,出來租房住還要忍,製造噪音的人屁事沒有,反倒是被害者們被迫搬家。
不行!不能忍!
對著手機沉默片刻,他打字道:“明天他要是還這樣,我非跟他鬥到底,不能讓他就這麼為所欲為下去!”
李詩雨:“嘻嘻,不愧是敢公然和輔導員叫板的男人,加油!我困了,我先睡了,晚安哦。”
“晚安。”
熄滅手機螢幕,江夏怔怔地望著天花板,在乒乒乓乓的噪音中思緒逐漸發散……
……
……
翌日。
一大早,江夏被電話鈴聲吵醒。
拿起手機放到耳邊,他閉著眼問道:“喂……誰啊?”
“江夏對吧?我是派出所的,你上次報案的那件事,那個那個……侮辱誹謗,我們這邊管不了啊,你得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江夏一下清醒了,從床上坐起來,“啊?還要我自己請律師打官司嗎?”
“對,不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追究,我們這邊可以幫你調解一下,爭取點賠償什麼的,再拘留幾天。”
江夏沉吟片刻,沉聲道:“謝謝警官,我還是去請個律師吧。”
只是拘留罰款,不足以給龐曉娟留下深刻印象,事情一過,保不準她以後還我行我素,起不到警戒悔改的作用。
請律師就請律師,反正系統積分兌換的錢還剩不少,這又不是什麼大案,應該夠了。
“對了,龐曉娟現在怎麼樣了?她回學校了嗎?”江夏順口問了一句。
這個瘋女人,萬一激動之下走極端,回到學校找他報復,江夏可得提防著點。
“沒呢,現在擱所裡拘著呢,一週之內是回不去了。你的事歸你的事,她詆譭公安機關這件事可不能就這麼算了,我們先把這件事給她辦了。”
結束通話電話,江夏用力伸了個懶腰,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上午九點多。
起床洗漱一番,李詩雨的房間靜悄悄的,不知是已經出門了還是還在睡,另一間臥室同樣毫無動靜。
江夏收拾妥當,在網上搜尋了一下,下樓打車直奔目的地——楚矯律師事務所。
這家律師所在網上評價還不錯,收費據說也比較親民。
到了地方,江夏說明來意,很快便有一名西裝革履、戴金絲眼鏡的男子出來接待他。
“我是楚浩,這間事務所的律師,不知您有什麼訴求?”
江夏把事情經過和自己的想法講述一遍,又拿出複製好的u盤交給對方。
十分鐘後,楚浩看完u盤中的內容,包括圖書館佔座事件的錄影、龐曉娟在網上釋出的影片和小作文、兩人直播連麥時的錄屏等。
“咳咳!”
楚浩拔出u盤,清了清喉嚨,“所以江先生您的意思,就是告她侮辱誹謗是嗎?您期望的賠償呢?”
江夏遲疑道:“賠償這方面……我不是很清楚,有什麼建議嗎?”
楚浩盯著他看了片刻,道:“那就先申請三萬的精神撫慰金吧。”
“啊?這麼多!”江夏嚇了一跳。
楚浩微笑道:“申請了不一定成功,先試試嘛。對了,是否有庭外和解的可能呢?”
“沒有!”江夏毫不猶豫地搖頭,“賠償我也可以不要,唯一的要求就是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楚浩點頭,“我明白了。行,這件案子我們接了。”
……
……
半小時後,江夏痛失三千大洋,走出事務所,叫了一輛車返回學校。
楚浩說他這件案子證據充足,告起來還是很簡單的,幾乎不存在懸念,屬於必勝局,所以收費也不高。
收費不高都還要三千,江夏算是明白生活中為什麼那麼多人遇到不平事,不選擇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了。
法律武器也不是那麼好拿的啊!
回到學校已近中午,在食堂吃完飯,江夏回宿舍借了同學電腦,繼續趕工畢設。
為了不給胡雪抓到把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