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傳:過去 (第2/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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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說胡話的人,他之前因為剛睡醒,沒有正眼看過這個人。
不過這個人知道自己的名字這件事似乎引起了他的興趣。
他身披金黃色的斗篷,全黑的面具籠罩了他的臉。
在他的右眼位置下面有一個缺口,缺口中的金色鳳凰標誌在散發著讓人感到神聖的金色光芒。
不管是誰看到都有一種想要膜拜的感覺。
“你就當我沒來過這裡好了。”
金斗篷人將手按在了他的頭上,從他的腦袋裡面拉出來了一個金色的光束,他伸手切斷掉了中間的部分。
而小孩在一瞬間就昏了過去,而後斗篷人又把連線他腦袋那一部分光束塞回了他的頭裡面。
“安心睡吧,我們很快會相見的,也許得過個幾年吧,也許還得要十幾年吧,反正總會相遇的。”
一道驚雷打在了斗篷人的身上。
斗篷人像人間蒸發一樣,不見了蹤影。
而雷雨天也停了,黑色的夜空被幾個零星的光點點綴著,美的像一幅油墨畫。
而他就睡在水窪裡面,但是他的身體沒有碰到任何水。
他的周圍的水就像被彈開了一樣,飛在了他的附近……
在他醒過來之後,就對這件事情忘的一乾二淨了。
他繼續過著他流浪的生活,一直等到他長大成人,並且偶然間覺醒了整座城裡面最強大的異能。
更後面的時候,村子裡面的人因為濫用異能而導致了戰爭的爆發。
當然,不止他們的村子,這片大陸上面到處都發生了戰爭。
在這個戰爭年代裡,凱斯率領著一群嚮往和平的人,說服了無數身陷戰爭的人們歸順和平。
最後,戰爭被這個以前蝸居在他們屋簷之下小夥子給平息了。
為了感謝他對結束戰爭的重大貢獻,為了表示對他直面亞當斯的勇氣,人們將他推舉成為了大陸上面的首領。
他將帶領著新生的人民走向美好的未來。
說起異能,原本整座城市裡面的人都並不知道這個東西的存在。
他們只是在生活中偶然使用出來過,比如自己可以發光發亮,或者可以自己生火,
竟然還有人可以從身上噴出水來,甚至是長出木頭來!
有一天,一個流浪者來到了這座村莊,人們用雞鴨飯菜熱情招待了他。
畢竟幫助他人是他們的天性,不管是人類還是動物。
當那個外來的人吃飽喝足之後,有一個人又不知覺地放出了一道光芒,不小心射到了那個流浪漢的眼裡。
流浪漢當即躺在地上嗷嗷大叫了起來。
“完了,他不會要瞎了吧?”
眾人在旁邊一邊看著這一幕,一邊議論到著,趕忙上前檢視流浪漢的情況。
雖然他們控制不住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但是從來沒有見到過這些神奇的東西打到過人的身上。
流浪漢叫喊了一分鐘之後就慢慢從地上爬了起來,跟個沒事人一樣。
眾人看著流浪漢從光芒裡面站了起來,他的眼睛卻絲毫沒有被傷到的痕跡,都不免發出了幾聲驚歎。
“你們這座村子竟然有人會使用異能?”
流浪人的語氣頓時精神了不少,看來是因為填飽肚子的緣故。
“異能?那是什麼東西。我們只知道我們身上會突然冒出一些奇怪的東西。比如冒水,冒火,發光之類的。每個人都會有這種情況。”
“每個人?你確定你們每個人都會嗎?”
流浪漢把聲音提到了很高,像一隻鴨子一樣嘎嘎亂叫,跟聽到什麼不得了的事情一樣,感到十分意外。
“是啊,每個人都會。但是這有什麼問題嗎?”
村民都很不以為意,他們對流浪漢的過激反應很不理解,好像是碰到了他一個很敏感的神經一樣。
“你們這種不是什麼奇怪的東西,而是異能!
這是一種很強大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十分的稀有,並不是任何人都會擁有的。
據我所知,在一千個人裡面才能出現一個攜帶異能的人。
而你們說你們這裡所有人都會異能,真的是太不可思議了!”
流浪漢一邊說著,一邊將自己的手舉了起來。
在眾人的眼前,他那隻舉起來的手,變成了一根木頭!
接著,他的手從木頭變成了隨風擺動的樹葉。
樹葉沙沙作響的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