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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不記得起來沒什麼區別。”
因為被鈍刀割久了,早已習慣。
他身上一直都覺得很疼,就算什麼都不記得也疼。
有些記憶大腦會遺忘,但身體還記得,如跗骨之蛆般。
唯一的區別是,後來他知道了為什麼會疼。
但這些不太好的,他不想讓程蔚朝詳細地知道。
程蔚朝像哄小孩子般道:“有新名字也好,以前那個壞名字我們不要了。”
然後就輕輕捱了一下,程蔚朝一臉懵地看向孟此霄。
孟此霄平靜道:“我很喜歡我原來的名字。”
“啊?”
程蔚朝有些驚訝,有那麼一段經歷,他還以為對方再也不想和過往的東西有聯絡。
於是他追問道:“叫什麼啊?”
孟此霄看了他一眼,那個名字是姑姑取的,他很喜歡。
卻沒有回答對方的問題,只開口:“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程蔚朝看著他向前走的背影,沒有再追問,跟了上去。
屋子的光線昏暗,在出門的時候,孟此霄神思不屬,沒注意到門檻,絆了一下。
然後胳膊就被身旁的手緊緊捉住了。
“沒事吧?”
孟此霄應了一聲,正要放下胳膊,就感覺到對方的手輕輕動了動。
他一頓,胳膊隨即靜止。
彷彿得到了什麼訊號,程蔚朝的手順著他的小臂內側緩緩下滑,直到手腕處,觸到了微涼的面板。
然後,彷彿試探般,溫度偏高的指腹一點一點落下,兩人的掌心接觸面越來越大。
孟此霄沒有躲,垂眸看向他們交疊的手。
其實單獨看,他們都是冷白的膚色,但合在一起對比,就能發現明顯的區別。
孟此霄的面板看起來更冷一些,說不好聽點,就是蒼白。
但程蔚朝的就顯得健康很多,血氣很足,對方的體溫也證明著事實如此。
冷熱互相傳遞,更具力量感的手觸到了他的指根處,然後輕點了兩下,彷彿是一個敲門的訊號。
沒能得到主人家的回應,他選擇了破門而入。
有些強勢地分開了他的手指,直至最後十指交錯相握。
程蔚朝似乎終於滿意了,牽著晃了晃。
“好了,走吧。”
孟此霄眼睫動了動,這才掀起眼瞼看向他,卻愣了下。
他還以為程蔚朝是如此理直氣壯的在做這件事。
卻未料,對方躲閃開了他的視線,月光下的耳朵是紅的。
孟此霄目光沒有挪開。
原本自然狀態下的手指卻緩緩收緊,如同程蔚朝那般,指腹貼在了對方的手背上。
最後,他們都緊緊握住了對方的手,緊貼到月光留不下一絲陰影。
而隨著他的動作而變化的,是程蔚朝越來越紅的耳朵。
孟此霄偏頭忍笑道:“現在可以走了。”
“哦。”
兩人一起朝著夜晚休息的房間而去。
見孟此霄還偏開著頭,程蔚朝甕聲甕氣問道:“你是不是又在偷笑?”
孟此霄回過頭,已經恢復到瞭如常的平靜表情。
他知道對方為什麼要用個“又”字。
因為他的開心好像也總是悄悄的,似乎不願被人發現。
印象比較深刻的一次是五年前,某個春節假期的夜晚。
那個冬天特別冷,程蔚朝打電話約他出去的時候,孟此霄是真的一點都不想出門。
最後,還是程蔚朝跟他說:“我家裡人都出去玩了,我一個人過節誒!我不管,你陪我玩。”
一副蠻不講理、胡攪蠻纏的模樣。
可孟此霄卻愣了好半晌,只覺得對方是個傻子,這麼蹩腳的理由也用。
程蔚朝什麼時候會缺人陪了?
真正一個人待在出租屋裡過春節的人是孟此霄。
於是他應下了邀約。
只是一出門,他就發現了一件有些尷尬的事。
那天同樣也是情人節。
街道上還留有春節的喜慶裝扮,以致孟此霄沒能注意到。
直到見面的那一刻,身邊有一對同樣約在這裡見面的情侶,他們甜蜜開口:“情人節快樂”。
然後程蔚朝也朝著他:“情人節快樂!”
孟此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