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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郎,你怎麼坐在這裡發呆?”一個熟悉的聲音打斷了王金的沉思,王金抬頭看去,不出意外,擋在他面前的正是吳風。

十四五歲的少年郎,長的比王金健壯修長,一雙濃眉大眼十分炯炯有神,只是外邊的衣服卻也是慘不忍睹,四處漏洞,而且渾身汙垢。

這吳風是個孤兒,每日靠著乞討過活,偶爾還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當。因為兼職做小偷,所以生活的比較滋潤,體格健壯。

他為人還比較講義氣,同情弱小,便聚斂了一些同樣是孤兒,組成了一個乞丐幫。這支乞丐幫在城內的一處破敗宅院內落腳,或乞討,或跟隨吳風一起做小偷。

雖然穿的不好,但是不少吃。生活的比王金滋潤。一次意外讓兩個人相識。吳風見王金上有後母欺凌,下有異母弟冷嘲熱諷,便時常提議王金離家出走,與他一起搭夥過日子。

王金是魂穿,全盤繼承了原先王金的記憶,見到吳風的一剎那,便想起了這麼許多。吳風說話間,一屁股坐在了王金的身側,伸手從懷中一掏,掏出一個油布包裹的東西,東西散發著熱氣兒。

“粟團?”王金眼眸一亮,迫不及待的伸手接過,開啟油布裡邊正是熱騰騰的粟團。金黃色的小粟米捏成團狀,散發著熱氣。

王金頓時覺得肚腹空空,張開口來大口大口的吞吃起來,吃的眼淚都流出來了。這時代的日子不好過啊,他穿越來一天了,只喝過兩碗薄粥。

這粟便是後世稱的小米,小米捏成的團好吃才怪了。但是此刻吃在王金的嘴中,卻彷彿是山珍海味一般好吃。

不容易啊。

“呵呵,大郎,慢著點吃,別噎著。”吳風憐惜的拍了拍王金的肩膀,笑呵呵的說道。二人其實要以王金年長,但是王金瘦弱,性格怯懦。

吳風則常年在外,性情豪爽,為人剛猛,自然將王金當做弟弟一般看待。

王金狼吞虎嚥的吃完粟團,抬起頭來見吳風笑呵呵的看著,不禁老臉一紅,“我年過三十,卻還需要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接濟,真是沒臉皮。”

王金心中越發的有自立之心,男兒當自強。隨即,王金又想起自己那個破敗又沒人情味的家,又見吳風獲得自在,還不愁吃喝,不由起了心思。脫口說道:“大弟,我們一起搭夥過日子吧。”

吳風一愣,隨即大喜過望。他早就有這個心思了,只是以前王金倔強又懦弱,一直沒答應。

想不到今天王金居然自己開口了。心中歡喜,吳風笑呵呵的拍著王金的肩膀,豪氣干雲道:“大郎放心,有我吳風一口吃的,必定少不了大郎一口。我們兄弟二人互相扶持,少不得要在這大漢朝闖出一個名堂來。”

在此之前,王金對吳風的印象都是來自於原先王金的記憶,直到這時,吳風的形象才在王金的心中豐滿了起來。

“有些歷史書上說,漢代之前多出遊俠,他們一方面豪氣干雲,一方面打家劫舍,好勇鬥狠。而這吳風年紀輕輕卻拉幫結夥,做了盜賊,未來可能也是遊俠一類人。”

不過,王金並沒有起厭惡之心,不管做什麼,總比呆在那冷冰冰的家中要好許多倍。兄弟二人說了一番話後,吳風見王金身體虛弱,便扶著王金一起走,行過了幾個街道,來到了一處破敗的宅院中。

這宅院破敗搖搖欲墜,宅院內荒草叢生,不過佔地面積頗大,在這地價如黃金一般的大漢都城內,應該價值不少錢。

不至於被一群孤兒佔據,不過這宅院卻特殊。聽說本是一個大商人的宅院,後來大商人因為實在太有錢,被權貴惦記,找了一個由頭抄家滅族了。

只是後來這宅院內夜半能聽見鬼哭狼嚎之聲,那權貴沒過多久也一命嗚呼了。世人多敬畏鬼神,因而這宅院便破敗了下來,輾轉成了吳風等人的居處。

兄弟二人踏入宅院的時候,宅院內正在造飯,空氣中瀰漫著一股肉香味。與此同時,一大群的孩子一溜煙的跑了出來。

都是男孩,足有十幾個。一個個衣衫襤褸,但都是面上泛光,身體壯碩,可見平日立的口糧不錯。

“大兄回來了。”

見吳風回來,這群孩子圍著吳風叫喚,一雙雙眸子中泛著尊敬,依賴之情,一群本是各種原因成為孤兒的孩童,在吳風的率領下,在這洛陽城內討生活。

對於吳風自然是尊敬異常。

吳風哈哈一笑,拍了拍這個腦袋,撫了撫那個的後腦勺,笑著問道:“大兄不在,你們可乖巧?沒有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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