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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

芳菲呢可能是看到老公回家了興奮咯,就在老公面前一個勁的誇妹夫高大英俊美男子,大學畢業好文才,在旅社住兩個晚上就寫兩篇文章都發表了,她守著寫的,看著修改和抄正的,芳菲沉浸在誇妹夫的遐想之中,根本沒看出老公氣得臉紅脖子粗了。芳菲自己解釋是這時停電了,兩人躺在床說的,看不見老公的表情。結果兩人打架。第二天,芳菲丈夫翻到妹夫發表在《羊城晚報》的那篇文章,最後竟然有此文寫於什麼時間什麼地方。這個時間是凌晨四點,更令她老公感覺找到了證據咯。

芳菲老公向芳菲開出條件,一,賠他五萬,和平離婚。二,他向法院告妹夫破壞軍婚,起訴離婚。

芳菲一聽便跪求老公。本應該求老公相信她,她沒出軌,不要離婚,結果她跪求原諒她。原諒她,不就承認了你們有婚外情嗎。她老公更覺得沒面子咯,要去法院告狀,幸好她老公不知道妹夫在土地坪做校長,否則就有好戲看咯。也幸好交通旅社前臺服務員發誓證明,妹夫登記時是穿軍裝,背軍用挎包,使用的是正式的軍官證,辦手續前和辦好手續後都敬了軍禮,講普通話,不是當地口音。以為是外地軍人。

芳菲一聽就怕了咯,答應賠五萬離婚。她看了芳菲前夫寫給芳菲的保證書,收了芳菲五萬,保證不再追究也不說出去。

程陣霧說,這晏姐也有味,當時讓她老公跟我對質一下不就沒事了。芳菲開旅社兩年後,也就是說她離婚一年後,我碰見芳菲,她喊我程校長,我第一時間還沒認出她來,她說是原交通旅社的晏姐,我才想到是她,頭兩年忙得不記得自己是誰了。如果我們之間有這事,不說時不時會過來看她,兩年後遇到肯定認識不。前面我知道那個芳菲旅社是她開的,但從沒進去過。

呵呵,妹夫,你又供出了一個證據咯。你參加工作兩年遇到芳菲,你去芳菲旅社吃過中餐還午休了,是吧?

是。上次跟你們說過。

過一年,芳菲生了個女兒,反正認識你的人都說是妹夫的種,芳菲大姐都說,這孩子不是什麼來路不明的孩子,人家爸爸是全國明星校長,研究生,賺大錢的,是你們這些文化沒文化,相貌沒相貌,鈔票沒鈔票的傢伙比不了的。有可能那孩子上戶口時,父親那欄裡填寫的就是妹夫。芳菲還跟她描述了妹夫的大腿上的汗毛是什麼樣子的。這點她這個表姐都不清楚,芳菲咋清楚,只能說明你們兩人睡了。那天還說妹夫腿上汗毛扎人。

不可能咯,那天是在芳菲旅社跟芳菲一塊吃了中餐,那天午餐後下大雨,芳菲就讓我開間房午休一下再走。是在旅社裡睡了兩個小時。但根本沒跟芳菲單獨在一起過,我當時還不知道她離婚了。還問了她老公升了營長沒有。

連姐,陪我返回招待所咯,感覺自己的事能寫小說了。

雪連說,有人講,那女孩叫程安,姓程名安,安字就是晏字除了那個日字,戶口落在芳菲戶口本上。

呵呵,一定要回去問一下芳菲,憑空多了個女兒了。

轉回招待所,進入經理辦公室,芳菲準備在沙發午休。

芳菲便開玩笑,弟弟想陪姐姐午休,也不能帶個美女一同來呀。

程陣霧讓晏姐別亂說,問芳菲女兒叫什麼名字?

芳菲說叫程安呀,有問題?

沒有。當年你離婚花了五萬?

嗯,否則前夫要告法院,如果我承認了,程總你要判刑的。還會查出你冒充軍人,也要判刑的。五萬買個安心吧。頭一年反正賺了不止五萬,就當幫前夫賺的吧。其實不離婚也是幫他在賺。效果一樣。

晏姐真灑脫。你前夫結婚了嗎?

這個探親假就看了一個妹幾,當年就結婚了,第二年就生了孩子。程總,別操心了。我們沒睡過,孩子不是你的,女兒戶口上在我的戶口下。但有一個疑問,就是去上戶口時,當時以為很麻煩,結果問戶籍警察時,那警察悄悄對我說,孩子只能上我戶口本上,那個男人的戶口在外面集體戶口上,可以姓程。那個男人就是指程總咯。

當時以為要花不少錢走關係呢,結果很順利地就辦下來了。交待我不能對外說。有傻氣才會在外面說咯。

嗯,晏姐,也就是說,你女兒父親寫的是我名字?

嗯咯。女兒有程總這個掛名父親,在任何人跟前不丟人而且有面子,多好呀。

呵呵,謝謝,晏姐乾脆教你女兒喊我爸爸。那五萬我轉給你。感謝你當年的機智。你當年怎麼有《羊城晚報》?

程總小孩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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