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話、初步瞭解老知青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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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們這才安靜下來,至少村裡看著表面是安靜了。
鬧騰的事不是沒再有,而是他們也怕,一般都只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鬧,沒再敢像以前一樣去拿村民的無知當筏子。
與前面的那些事相比,大隊長他們表示,這樣子的還是能忍一忍。
不忍咋辦,你是能讓知青別來還是咋的?
好在知青們並不都是瓜娃子,還是有好的。
有許多瞅著沒回城希望的娶了村裡姑娘,或是嫁到村裡,離開了知青點融入了村裡,過起了自己的踏實日子。
有的日子過得雖然不咋地,但人家踏踏實實,村民們都有眼看著。
男知青這邊來的時間最長的是知青點負責人李賓,已經下鄉8年;女知青這邊來的時間最長的是於夢夢,已經下鄉7年。
大隊長他們不是正好趕走了一批嘛,那次大隊長是狠下了心,知青點裡剩下的十一個知青都是經過不短時間觀察覺得品性不錯的知青。
這十一人也的確如大隊長他們所願的一直以來都事兒不多,基本不用村裡去操心。
十一人一直都是合夥吃飯,女同志負責做飯,男同志負責挑水和上山撿柴。
一年下來都挺平靜,中間也有人娶了妻也有人嫁出去,依舊沒影響十一人的關係,有來有往著,在村裡都能算佳話了。
然後嘛,新知青來了。
那批來的新知青比較多,共有十人,還事兒多,一來就挑事兒那種,有嬌氣嫌這嫌那的,有偷糧食的,還有個愛聞女生臭鞋的變,態。
人一多一塊吃飯本來就不方便,這些事兒再一來,新老知青間的矛盾越來越大。
在又雙叒一次輪到新知青做飯大家起來卻沒飯吃時,矛盾暴發了,知青點集體幹架後散夥。
然後問題又來了,知青點那時的灶就一個,分開吃就得排時間做飯。
還有水的問題,柴的問題。
新知青有幾個不講究,別人挑的水他們用了也不還上,別人的柴拿了連吱一聲都沒。
一邊不想當冤大頭,一邊想盡佔便宜。
概括起來就是:大矛盾沒有,小矛盾不斷。
其中有一個叫孫華的男知青,公社委員會副主任是他堂叔,他也是那個眾人都懷疑但一直沒證據的偷大家糧食的人。
一大隊這邊以前的地主是個大地主,住的地方很大,不僅主人家住著三進大院子,下人房也有好幾排。
鬥地主時將地主的那三進大院子給扒了,但是下人房都留了下來,現在知青們住的就是那些。
李大有有頭腦,大通鋪那倆大屋子做為知青宿舍,村裡提供的免費那種;但你要想住得好些獨立些,要想單獨住小間,這個得租。
小間每個房間都不大,六七平這樣,屋裡只有一個兩米*二米五的炕,所以每間屋子最多隻能住兩個知青,否則轉身都難。
小屋子是聯排房那樣,屋與屋之間其中一面隔著堵火牆。
李賓和孫華租住在隔壁,他們兩屋之間沒隔著火牆。
李賓自從那批知青來了後屋裡經常丟東西,不是今天丟點乾糧,就是明天干貨少了一半。
可屋子門一直鎖著,他手裡的鑰匙沒丟過,鎖也沒被人動過,東西怎麼就平白無故的沒了?
總不能有阿飄吧?
他一開始沒注意到,直到有次不小心挪動了擺在牆角的櫃子,發現那裡竟然被人給掏了一個大洞。
好傢伙,原來他屋裡的東西是這麼沒的。
這算是證據確著了,李賓一激動,上報大隊長。
可孫華和孫華同屋的男知青死不承認他們偷了李賓的東西,沒當場抓住,就憑著牆上一個小孩才能穿過去的洞,還真不能確定李賓的東西就是孫華他們偷的。
抓賊要拿髒,李賓被偷走的東西都是吃的,上哪拿去?!
李賓這時也知道自己太沖動了,應該當場把人抓住再找大隊長,當時的情況要報公安不是不行,可李賓一個外來的知青肯定有顧慮,公安一來村子的名聲就不好,那不就得罪了大隊長他們。
最主要的還是,孫華上頭有人。
於是,這事兒就以把牆重新堵上為結局,算是不了了知。
只是李賓和孫華的仇算是結下了。
本來兩方就矛盾不斷,現在兩方的領頭人又結了仇,這下可不就互相更看對方不順眼?!
從那時起孫華就一直在找李賓的麻煩,對方有個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