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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矬子來此縣不過兩年而已,可這個縣卻很不一般!

武成縣,是天授二年以武則天的武姓來命名的縣,全唐裡這類縣少之又少。是一座連續十餘年未出大案的縣,按現在的提法,也就是模範縣。可他來這當差,不到兩年就出這般大事,這還了得?

鄭矬子的官運,談不上亨通,混上縣令,也夠辛苦的。

唐代科舉制盛行,他考三次,用九年。兩敗一勝,毫不容易撈個進士,但年紀不輕了,成績也談不上優秀。這樣,他雖多次投機鑽營,但能力有限,最終還是未能留在神都洛陽或道府蘇州,眼巴巴地被派往江南道海邊小縣,先是在舟山一帶的一個小縣當了兩年縣丞,相當於今天的副縣長,然後被派到新命名的這武成縣當縣令。

現在出了命案,這可是狄國老最感興趣的事,但對他來說,卻是黴運,唉。

武則天感興趣的地方,誰敢弄出這種讓她不高興的事?

鄭矬子顧不得多想,忙令縣衙更夫去通知縣丞、縣尉、衙役等回衙商議。

這樣折騰到天快亮時,衙內當差的人員才得到訊息,前後趕來。此時已是太陽初升,衙內升堂的時刻了。

咚咚咚——

鄭縣令帶著幕僚剛踏進前堂,背後便響起了擂鼓聲,當然,這是往日聽慣了的堂鼓聲。

唐代官員,州縣以上的一般上午在府內視事,下午休息。但七品這一級的縣令所置身的縣衙裡當差的官爺,則遵循嚴格的作息時間,一般是早五點或七點開始衙門內視事,中午吃點東西休一陣後又開始下午的視事,直到晚七點至九點,縣太爺下堂後由衙役到門外打鼓,大夥才散去。

唐代官員所述視事,今天叫上班。

縣太爺出城到邊遠地區的鄉村探案,一般是要騎馬而去。但出事的那個懷南鄉卻是個山區,馬難進去。

縣太爺步行上山?太苦了吧?

不去了?也不行的。武則天看重的縣裡發生命案,縣令不去現場探案,萬一狄國老怪罪下來,豈不自找苦吃?

可山區步行,並不是那麼好走的。

一個衙役想討好鄭矬子,說可以請一部肩輿,讓人抬著進山。

什麼叫肩輿?肩輿就是唐代流行的簡易轎子,當然不是皇帝與三品以上重臣及其家屬坐的那種豪華轎子。

這種簡易的轎子,也就是椅子兩連綁上兩根木杆加固後由兩名轎伕抬著向前走的那種,當時一般只供老弱病殘者或女子乘坐,官員則禁用。

唐時,像縣令這樣的七品官是沒有坐轎的資格的,當年的社會上也不流行一般官員坐轎。

當年流行的交通工具,不外乎是騎馬,坐牛車。可這些交通工具卻進不了某些地勢險要的山區。

雖然縣衙所提的餿主義讓鄭縣令動了心,但想來想去,又覺得這樣易被人下套。所以,鄭矬子最終還是打消了坐肩輿進山的念頭。

這位縣令雖沒見過武則天,但卻非常害怕武則天。當然,這類事,武則天未必能管得了,縣官不如現管嘛。武則天不是縣官,而是在洛陽日理萬機的女皇,自然更難察覺現管的事。

不過,鄭矬子還是怕被那些看上其縣令這把交騎的副手們告狀到京師,那樣易被上邊發現。所以,他不敢張揚,只得帶著自己的人馬,準備先騎馬走到山區邊上,然後下馬爬山步行。

諸位讀者可能奇怪,那兩個報案的馬不是馬麼?不是從山區來的麼?這麼問,倒似乎有點道理。但那是陸桐與魏康順從六合村南邊的險要關口抄近路下山後借外村農家的馬繞大圈狂奔而來的,可縣太爺是書生出身,別說讓馬狂奔,恐怕讓馬由人牽著慢走,也不一定做到當日趕到案發地。

沒辦法,鄭矬子先按縣尉的提議,讓十幾名會騎馬狂奔的衙役跟著來報案的魏康順繞道狂奔而去,自己則帶著不太會騎馬的人員,由陸桐帶路,抄近路,讓兩名年青體壯的衙役前面探路,不好走的險關山路上扶著步行,好走的鄉間小道上則讓沿途各村理正找車迎送。

毫不容易趕到案發現場時,縣尉手下的辦案人員已把此案了結,鄭縣令也就是裝模作樣的到已散發著惡臭難聞氣味的案發現場察看一番。完了,令隨行的仵作(唐代檢驗屍、傷的官員)驗屍並作了筆錄後即讓仍在哭天嚎地的魏康順收殮其妻屍身,入土為安。

現場勘察完畢,案子也就進.入了偵查階段。鄭縣令的表演結束,接下來也就是縣尉明察暗訪來探明並拘捕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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