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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傑的這番話。看來還是起了作用。
這位丁老師的眼神裡面增加了些許的敬重。
站在人家教研室門口,自然不能聊的太久。
武文傑隨便找幾句話來問:“丁老師,剛才那位幫我找你的老師好厲害呀。聽她說外面來找你的人很多。”
這個問題讓丁老師有點措手不及,以至於臉色微微紅了一下,神掠過一絲不快。
丁老師沒直接回答,只說了句:“怎麼說呢,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況吧。”
琢磨著這句沒頭沒腦的話,武文傑告辭了。
丁老師叫什麼?她叫丁娟娟。
並不是武文傑能掐會算,當然也並沒有什麼人告訴他,是丁老師借給他那本書的扉頁上,寫著娟秀的三個字:丁娟娟。
這應該是咱們的武文傑第三次見到丁娟娟了。
第一次是在工廠圖書館,偶然見到了“側檢視”。
第二次是在書店,總算看到了“主檢視”。
第三次是在職工學校裡,知道了她的尊姓大名,丁娟娟。
如果問起武文傑他對丁娟娟的印象,大概有這麼三方面吧。
一是養眼。這個自不消說,無論是髮型、容貌,還是體態,對了,還有衣著,看著都順眼的,不,好看的。
二是神秘。尤其對武文傑來說,與丁娟娟的相識過程,就帶著點神秘感。當然,這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她在交往當中,自然流露出的一種含蓄內斂,沒由來帶給人一種神秘感。
三是略有些驕傲。跟她那位初中同學車車比起來,她的“傲”又略有不同。車車的驕傲,帶著一種豪邁的霸氣,而丁娟娟的驕傲,則透著一縷若有若無的清高。
武文傑原打算直接把書拿給老七,但他覺得,書的扉頁上“丁娟娟”三個字著實有些扎眼。究竟為什麼扎眼,他也說不出來,只是覺著有點不大合適。
他想了又想。如果拿個小條貼在上面,那看起來就像個噁心的補丁,顯得不倫不類。等再還給人家的時候,他未必能撕得乾淨。弄不好再給人扯出一個大窟窿來,顯然就不合適了。
要麼乾脆把扉頁撕掉,等老七用完了,還給人家之前,再把扉頁粘上去。
可仔細看了一下書的裝幀,無論怎麼作,都會留下痕跡。人家借給你新新的一本書,還回去時卻像做了個移植手術,留了個大大的疤,這不是給人添堵嗎?
思來想去,沒有好招,武文傑只好拿出他的看家本事——抄筆記。
反正按照他的習慣,這本新書借過來,他一定要詳細做一番筆記呢,不妨把老七需要的那部分多抄一些,倒也費不了太大的事兒。
如果這樣,那就乾脆別在老七面前露出這本書來,以免讓他說三道四,只給他抄好的筆記讓他參考。
武文傑於是沒把借來的書往宿舍拿,而是放在了自己的更衣箱裡。
有空了,他就在班裡找個地方靜靜做筆記。
自從有一天,一位工友試著向武文傑請教了一道高數題,武文傑耐心細緻給他講解完之後,班裡學習文化課程的潮一下子從地下走到了地上。
對於讀書的人,武文傑打心眼裡喜歡,尤其是這些本都聰明,卻因教育資源有限而無法接受更充分教育的工友們,他更希望自己能夠幫他們提升,獲得更大的發展。
他沒有學過教育學,壓根也不懂怎樣當老師,但他了解邊的工友,熟悉他們的所思所想,因此他給他們講題,態度好,接地氣,又容易懂。
這樣一來,不但班裡工友樂意找他,甚至聲名遠播,其他班組,甚至其他車間,偶爾也會有人過來向他請教。
當然,武文傑要顧及車輛的感受,也要考慮不要影響班組工作。因此他對向他求教的工友們約法三章:一是隻能在休息時間,二是隻要有活,必須立即放下書本,三是幹活的時候,絕不討論學習的事。
班裡的學習氛圍濃厚,也沒有耽誤工作,車輛自然說不出什麼來。
平常工間休息,也就混球帶著兩三個人玩打撲克、貼紙條,其餘的人都是或抱本書或拿個本在學習。
而今天,混球也沒打撲克,而是一本正經地坐著看書。看的是什麼書呢?是武文傑借給他的武俠書。
混球是徒工出,沒上過技校,文化底子尤其薄。
武文傑怎麼會想起借給混球書呢?有天他正看書,見混球他們幾個又在打撲克,吵得人煩,便上前一把扯掉了混球臉上的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