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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蛋,蝶戀花啊?”
男人怒吼一聲,衝去廚房拿菜刀。
但是,當男人剛從廚房裡拿著菜刀,衝出來的時候,小勇就將一根一米長的鋼筋,插進了男人的肚子裡。
緊接著,又是另外一根鋼筋的插入。
燕子和小勇,一起用鋼筋插死了男人。
……
因為害怕,燕子和小勇兩個人抱在了一起,他們將門窗全都關上,然後呆呆地守著男人的屍體,足足守了兩天兩夜。直到第三天,男人的身體開始發臭,並且開始招惹蚊子和蒼蠅的時候。他們最終想到了一個辦法,將男人的屍體處理的乾乾淨淨。
從那天后,燕子和小勇兩人便生活在了一起。
從那天后,他們從來沒有吃過排骨,從來沒有用過高壓鍋。
……
李蝌蚪正在上樓。
酒有後勁,上樓顯得有些艱難。
此刻,他並不知道,他將要去找的那個燕子,其實是小勇的女朋友。他只是知道,燕子是一個理髮店的小工。燕子的手很細膩,性格也很開朗。燕子給他洗頭的時候,胸部總會有意無意地摩擦到他肩膀。
那種摩擦,讓李蝌蚪很快就受不了。
李蝌蚪發誓,要辦了她。
事情進行的很順利。從搭訕,到將手插進燕子的上衣口袋,李蝌蚪還沒有用半個小時。半個小時後,李蝌蚪就問:“晚上幾點下班?”
“幹嘛?”燕子衝他翻了個白眼。
“幹!”
李蝌蚪調皮且猥瑣地回了一句。
燕子笑了。李蝌蚪懂了。
……
李蝌蚪上樓的時候,並沒有發現有人跟蹤他。
跟蹤他的人,其實,一共有三個。
一個是小勇,另外兩個,都是小勇的好兄弟。
小勇遠遠地跟在李蝌蚪的身後,他的左手還有些疼,因為已經斷了半根手指,他將左手插進了褲兜裡。然後,他又將右手,輕輕地摸了摸後背那個“李寧”牌的羽毛球拍包。
包裡面沉沉的,裝著一個羽毛球拍和一根十二號的鋼筋。
三年前,小勇第一次殺人,用的是鋼筋。從那以後,他還殺過兩個人,用的也是鋼筋。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他的信仰,就是鋼筋。
鋼筋,是個好東西。
首先,它在哪裡都可以找得到。將鋼筋稍微改良一下,然後將它的一頭磨尖,鋼筋就變成了矛,變成了梭標,變成了殺人武器。
鋼筋藏起來,也很容易。
小勇殺第三個人的時候,就是將那根鋼筋丟進了下水道。窄窄的下水道,上面鋪著地面磚。磚頭之間的縫隙,只有一點五厘米。筆直的鋼筋丟進去後,剛剛好。時間一長,鋼筋生鏽,化成了泥,便什麼都不用擔心。
殺第一個人的時候,小勇是為了燕子。
當時,小勇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就傻乎乎地衝到了樓下,然後又激動地從窗戶上,拔出了一根他早已鬆動過的鋼筋。最後,他將那根鋼筋,狠狠地戳進了那個外號叫“老賊”的人的身體裡。
當鋼筋插進老賊身體裡去的時候,小勇甚至還聽到了一種怪聲。一種氣球洩了氣的那種怪聲。
當時,燕子的老公“老賊”,在看見小勇將鋼筋插進自己肚子裡去的時候。他還是不能相信,那是事實。因為,老賊早就認識這個小勇。在老賊看來,小勇就是菜鳥,就是一攤爛泥,自己想怎麼踩就怎麼踩。
甚至有一次,老賊還當著小勇的面,掀過小勇妹妹的裙子。當時,小勇連正眼看都不敢看老賊一眼。
然而,老賊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從他將燕子囚禁起來的第一天起,小勇就已經注意到他了。
因為,小勇喜歡燕子。
小勇喜歡燕子,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了。很多時候,在老賊和燕子沒有回家的時候,小勇甚至悄悄地用刀,劃開了他們窗戶上的鋼筋插槽,然後鑽進了他們家。小勇鑽進燕子和老賊家裡後,什麼也沒拿,只是偷走了燕子一雙皮鞋。
一雙紅色的尖頭皮鞋。
燕子被老賊囚禁的第三天,小勇終於爆發了。他放下已經聞了嗅了一百遍一千遍的那隻紅色皮鞋,渾身顫抖地衝下樓去,然後從窗戶上鑽了進去。
當時,燕子已經快死了。
燕子在臨死之前,隱隱約約地看見有黑影進來。然後,那個黑影用滾燙的嘴,給她作了人工呼吸。
做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