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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人。
“把錢划過去!”
狼哥也感到有些意外。剛才,他還堅定的認為,秦儉丟在地上的那張卡,裡面根本就是沒錢的。因為,誰都不敢想象,一個醜撿破爛的秦儉,在這麼短的的時間之內,就能籌集到五萬塊錢。
“錢過戶了,人可以帶走了嗎?”
秦儉走了過去,用手裡的刀子,將李蝌蚪手腳上的繩子,和他嘴上的膠布挑開。
“孃的,刀給我,老子殺了他!”
李蝌蚪身子還沒站穩,就從秦儉手裡奪過刀子,一個箭步衝過去要刺死狼哥。
狼哥沒動!
他只是悠閒地站在原地,雙指夾著雪茄。他扭頭對李蝌蚪猛刺來的刀子,只是微笑了一下。
“嗖”
刀子正要逼近狼哥鼻尖的時候,小木凌空一個掃長腿,將刀子踢飛了十米。
“當!”
刀子砸在遠處那塊墓碑上,發出清脆之響。
“媽的,拼了!”
動刀子,其實並不是李蝌蚪的強項。但就這樣被輕易地踹掉了刀子,實在是有些沒面子。李蝌蚪剛從地上揀起一塊石頭,想要砸狼哥腦袋的時候。一把冰冷的鋸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歪頭一看,握鋸子的人,是小金。
小金,正是那個羅圈腿。
他是狼哥手下最能打的一個。而且,他的武器也跟別人不一樣。小金不擅長用刀,也不擅長用棍子,他只擅長用鋼鋸。
黑色的鋸子,看起來不長,大約只有三十五厘米。
但是,鋸子通身卻塗抹著一層淡黃色的潤滑油。當然,沒人知道,這種淡黃色的潤滑油,其實是經過了小金細心調製的。潤滑油裡面,不僅摻入了少量蛇毒,而且還混合了一種可以在短時間內就致人神經麻痺的中藥。這種中藥,產於長白山,無色無味,很難讓人覺察出來。
小金對自己手裡的這把鋼鋸,很有感情。因為,小金從小在森林裡面長大。從生下來,到他十五歲,小金從來沒有一個好朋友。唯一陪伴他身邊的,就是守林員爺爺。十年前的一個晚上,爺爺被一個逃竄到深林裡的搶劫犯給殺死了,死的很慘。
爺爺死的時候,手裡緊緊握住了這把鋼鋸。鋼鋸上面,科著爺爺的名字,也染著爺爺的鮮血。那個流竄犯,正是用這把鋼鋸,鋸斷了爺爺的兩條腿,鋸開了爺爺的肚子。
爺爺死後,小金整個人就徹底變了。
埋葬了爺爺,小金離開了那片大森林。他身上什麼東西也沒帶,只帶了這把鋼鋸。
因為小金身手靈活,悟性又極好。所以,他來到大城市後,只是經過了短短的訓練,就成了一個散打和柔道高手。但是,即便是這樣,小金“幹活”的時候,還是喜歡用這把鋸子鋸子去決解問題。尤其是收賬時,小金什麼也不帶,就帶這把鋼鋸。
鋼鋸在手,誰與爭鋒。
“別動,動一動,把你脖子拉斷!”
鋼鋸達人小金,說話的樣子很冷漠,就像是爺爺剛剛才死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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