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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斷一根排骨,要十萬塊?”
“那行,你取十二根排骨下來,四根用來糖醋,四根用來燉蘿蔔湯,還有四根嘛,我想留給老孟家的大黃,估計它最愛啃骨頭了。你要是也答應的話,老子現在也給你湊一百二十萬。”
秦儉用手中的玉劍,在楊子亞的兩邊排骨上面,來來回回地颳著。
“你……”
“你什麼你,給還是不給?”
“好,十萬就十萬。那你再說說看,他女兒得的是什麼病,又要花多少錢?”
“他女兒的病,我不方便說,不過很難治。”
“很難治?總不可能是個無底洞吧?”
“那也不會,咬咬牙,我估計二十萬也能搞定一個前期。”
秦儉之所以要開價二十萬,是因為剛才楊子亞那兩萬塊答應的實在太爽快了。白吃不吃是白痴,能要就乾脆多要點兒。其實,剛才孟芳被送進急救室的時候,醫生已經對秦儉和老孟說過了,手術費可能要兩萬。
“好,那就依你的意思。十萬加上二十萬,一共是三十萬,我答應給你。”墨鏡男果然是個富二代,三十萬塊錢對他來說真不算什麼。看起來,他的樣子很淡定,比秦儉撿破爛時錯失了一個可樂瓶還要平靜。
“你的錢,不用給我,直接交給老孟。”
“好,我給他三十萬,並且會向他賠禮道歉。”
“空口無憑,我要怎樣才能相信你?萬一,你跑路了怎麼辦?是不是,我也得留下你一個小頭頭呢?”秦儉加大了力度,用玉劍輕輕地割他胸大肌上的小頭頭。
“不不不,你千萬別亂來……區區三十萬,對我來說,沒什麼了不起,我也沒必要逃跑。再說,我跑了以後,你不是還有辦法能找到我?”
“那也不行,三十萬,必須馬上就落實。”
“那就這樣,我打個電話,讓我兄弟送錢過來?”
楊子亞這麼一說,秦儉當時就笑了。孃的,你當老子傻嗎?你讓你兄弟過來,恐怕送的不是錢,而是骨灰盒吧。
“別拿你的兄弟來嚇我。我現在,又改變主意了,因為我看中你手上那塊表了。”
秦儉說著,用眼睛掃了一下楊子亞左手上的手錶。楊子亞身子一顫,感覺像掉進了冰窖一般。
楊子亞萬萬沒想到,眼前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秦儉,居然一眼就看中了他的表。看來,對方的確是個行家。要知道,楊子亞手上這塊紀念版的百達翡麗,就算是賣給典當行,起碼也值四五十萬。
其實,秦儉根本就不是什麼內行。他只不過是覺得,一個開得起保時捷的闊少,既然帶了塊手錶,總不至於是去淘寶小店買些爛貨假貨。而且,他剛才低頭看了看那塊表,感覺做工也挺不錯的,周圍還鑲了不少玻璃石頭。當然,秦儉並不知道,那些玻璃石頭,其實都是貨真價實的鑽石。
秦儉心想,自己就算三十萬拿不到手,至少也能拿著這塊表出去賣一賣。李蝌蚪在地下城認識幾個消貨的大佬,估計這手錶應該也能換些銀子。
聚集在醫院走廊的人越來越多。
秦儉知道,很快,這裡就會被警察封鎖了。所以,在警察來之前,他必須得辦兩件事:一件是給自己和老孟狠狠地出口氣,殺殺這小子的威風;第二件事,他也確實想給老孟和孟芳一點兒補償。
“好,這塊表,你先拿去。不過,你千萬不要廉價的抵押給別人。因為,這表對我很有意義。而且,這表也絕對不止三十萬。到時候,我一定會把錢交給老孟的。”
說話的時候,楊子亞的頭和頸部,保持紋絲不動。說完,他慢慢地將左手上的那塊金錶摘了下來,輕輕地塞進了秦儉的口袋。
然而,就在楊子亞將手錶放進去的那一瞬間,他意外地在秦儉的口袋裡發現了一個東西。
楊子亞的身手很好,從小到大,他在父親的調教之下,練就一雙敏捷的手。所以,感概,當他用食指觸碰到那個東西的時候,他就知道那是個什麼東西了。
既然摸到了那個東西,楊子亞就更加堅定地認為,秦儉絕對是個狠角色。因為,沒有哪個無聊的人,會好端端將一根手指,放進自己的口袋裡把玩。
“好,兄弟。這一次,我認栽!”
楊子亞全身發抖,終於認慫了。
秦儉收起玉劍,將手從他的衣服裡抽了出來。
遠處,三五個警察,急匆匆地朝這邊奔來,他們手裡都拽著土製衝鋒槍。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個個子很高的女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