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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子,你的故事,有點兒意思。√後來,你吃了她沒有?”
冷血聽得很認真,而且他也很喜歡聽雷子和露的故事。尤其是,故事後面的高潮部分。
“恩。”
雷子沒有說吃了還是沒吃,他只是很含糊地點了點頭。
“不錯啊,天寒地凍的,你小子剛從湖裡鑽出來,沒有凍縮掉,竟然還能享受大餐?看來,你小子腎還不錯嘛。”
冷血想著湖邊的大餐場景,不禁給自己兄弟豎了個大拇指,道:“後來,你那個小妞,她怎麼了?”
“不知道了。反正,大家找到她,也是一個星期以後的事兒了,而且是在一個茅坑裡。我想了好久,最後還是覺得,把她塞進茅坑是最解氣的一種辦法。”
說完這句,雷子抬了抬頭,望著前面一條巷子,道:“冷血哥,我們到了。”
“哦,是嘛,這麼巧?你的故事剛講完,我們就到了?”冷血哥將手中的雪茄猛吸了最後一口,然後丟進了旁邊的下水道里。
“走吧,雷子,你剛才給我講的故事,倒是啟發了我。我覺得,將一個人,塞進茅坑,然後再用石頭壓著他,的確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兒。今晚,我們就把秦儉這小子,也丟到茅坑裡去,怎麼樣?”
冷血哥重重地拍了拍雷子的肩膀。
“我聽冷血哥的!”
雷子重重地點了點頭,思緒也從親手殺死露的那一天,回到了此情此景。
兩人站在巷子中間,望著不遠處那棟破舊的七層樓,望著七樓樓頂。
雷子握緊了手中那把黑色的柴刀。
冷血也將手,伸進了右腳的高幫鞋子裡。
一把極為精緻的刺刀,從高幫鞋子了抽了出來。
微弱的路燈下,刺刀閃出一刀綠色的寒光,如同一條巨毒的竹葉青,從冬眠狀態下滿血復甦了一般。
…………
凌晨兩點,秦儉將身體捲縮在那個麻袋裡。
其實,此刻,他並沒有睡著。而且,他也根本就睡不著。
大麻袋的口子,其實是虛掩著的,上面只是用一根細小的頭繩假裝綁了一下。這樣一來,秦儉就可以躲在黑乎乎的麻袋裡面,順暢地呼吸到外面的空氣。但是,對於秦儉來講,躲在麻袋裡的確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情。
那種作繭自縛的滋味,是常人所不能理解和感悟的。
首先,麻袋裡面太悶熱了。裡面不僅悶熱,而且還有一股難聞的腐臭味。這條巨大的麻袋,原來是用來裝粗糠的。所以,即便是秦儉在鑽進去之前,他已經抖過好多次麻袋了,但裡面還是有一股強烈的粗糠味道。如果秦儉是一頭貪吃的豬,或許這種味道真的挺受用的。
其次,麻袋裡面還有很多毛毛糙糙的小刺。麻袋之前是專門用來裝粗糠的,所以在麻袋的內壁上,難免還殘留著很多尖尖的穀殼。今晚,秦儉只穿了一件短袖衫。他捲縮著身體躲在麻袋裡面,難免有很多硬硬的穀殼,會直接戳到面板。甚至,面板都被戳出血來了。
“媽的,雷子要是再不來,老子估計會被活活憋死不可。”
秦儉強忍住,不讓自己喊疼和打噴嚏。“埋伏”和“隱蔽”,最大的執行原則就只有兩個字:忍耐。
故意將自己的身體藏匿在麻袋裡。這樣愚蠢的活兒,或許也只有秦儉才會想得出來。因為,如果雷子真的來了,如果秦儉被發現了,那秦儉就等於是把自己綁好了奉獻給對方。
但是,即便是如此危險和愚蠢,秦儉還是決定要這麼幹。
秦儉之所以要這麼幹,其實是有原因的。當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秦儉相信自己的感覺。他始終隱隱的感覺到,雷子今晚一定會來。
沒錯,今晚,雷子一定會來行刺他。
而,只要雷子一旦上來了,那麼秦儉就有把握提前發現他。因為,秦儉已經在七樓的天台之上,到處都布控好了天羅地網。他那幾十條細小的玻璃絲,和他那幾十個可樂瓶子,將讓雷子在不經意中落入秦儉的埋伏圈。
而,此刻,躲在麻袋裡的秦儉,所要做的事情就只有一樣——耐心等待!
秦儉要作繭自縛,等帶雷子上鉤。
黑夜裡,秦儉從麻袋的兩個破洞裡面,看見了黑夜下的城市,看見了遠處浩瀚蒼穹裡的點點繁星。
他不禁吸了一口氣,暗自嘲笑了一句:“媽的,我還算個什麼狗屁天龍刺客啊,為了抓一個雷子,竟然還成了甕中之鱉。”
正說完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