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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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不過既然馬思晴已經結婚了,可以留五塊錢作為自己的生活費。
&esp;&esp;二,姚家需要給林春花林春華安排了工作。
&esp;&esp;林春花林春華是一對龍鳳胎,是張小娥把馬思晴撿回來五年之後生的一對龍鳳胎。
&esp;&esp;姚家等了好幾年,終於有人肯嫁給姚國柱,雖然條件苛刻了點,但是最終還是答應了那兩個條件。
&esp;&esp;而張小娥為了給自己的雙胞胎兒女得到工作,花了點錢,給林春花跟林春華倆改了出生年月日。
&esp;&esp;從十六歲改到了十八歲。
&esp;&esp;林家沒有收彩禮,用養女馬思晴的婚事從姚家換來兩份鐵飯碗的工作。
&esp;&esp;姚家那邊,閆萍以死相逼,讓姚國柱與馬思晴領了結婚證。
&esp;&esp;張小娥則是哄騙馬思晴,結婚之後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資。
&esp;&esp;馬思晴想逃離林家,嫁出去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sp;&esp;所以她答應了領證。
&esp;&esp;結婚那天,姚家大擺宴席,向丹江人宣佈,姚國柱結婚了。
&esp;&esp;宴席結束後,張小娥與林得勝怕馬思晴不就範,就把馬思晴綁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esp;&esp;姚國柱也被灌了點酒,正躺在床上睡覺。
&esp;&esp;閆萍與張小娥從外面把門鎖住了,讓他倆待了一晚上。
&esp;&esp;想著生米煮成熟飯,馬思晴跑不了,姚國柱也要負責任。
&esp;&esp;哪裡知道,姚國柱確實碰了馬思晴,可是,卻不是佔了馬思晴的身子。
&esp;&esp;而是綁住了馬思晴的手腳,用皮帶,抽得馬思晴渾身是傷。
&esp;&esp;在門外的張小娥跟閆萍聽到馬思晴第一聲哭腔喊出來的“好疼”,兩人對視一笑,就離開了馬思晴的房門口。
&esp;&esp;哪裡知道屋裡是另外一番光景。
&esp;&esp;姚國柱抽打著馬思晴,嘴裡還罵罵咧咧。
&esp;&esp;“你這種騷貨,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打死你,叫你跟我結婚,我要打死你。”
&esp;&esp;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這樣度過的。
&esp;&esp;姚國柱是個變態,還是個聰明的變態。
&esp;&esp;他知道打人不打臉。
&esp;&esp;馬思晴身上的傷,只會出現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
&esp;&esp;後背、屁股、大腿、小腿、胳膊。
&esp;&esp;打罵完之後,姚國柱自行睡去了,馬思晴在長木凳上過了一夜。
&esp;&esp;那夜可真冷啊!
&esp;&esp;即使馬思晴重活一世,也還能感受到那種徹骨的寒冷。
&esp;&esp;第二天早上,姚國柱早早去上班了,沒有喊馬思晴。
&esp;&esp;馬思晴醒來的時候,閆萍又是一陣罵,所有骯髒的詞語都用上了。
&esp;&esp;馬思晴覺得不可思議,閆萍的嘴竟然比張小娥有過之而無不及。
&esp;&esp;原以為,嫁到這家算是文化人的家庭裡來,馬思晴可以不用再遭受毒打跟咒罵。
&esp;&esp;可是她的遭遇卻告訴她,這可能是另外一個深淵。
&esp;&esp;那時候的馬思晴剛嫁進來,不敢跟自己的婆婆說新婚之夜被打了,只得把怨恨嚥了下去。
&esp;&esp;因為結婚,廠裡給她放了三天假。
&esp;&esp;所以新婚夜的第二天,她不用上班。
&esp;&esp;閆萍見她起床了之後,走路有點瘸,便以為是昨夜自己的兒子折騰得厲害的原因,就沒多問。
&esp;&esp;哪裡知道,馬思晴結婚之後,一個月三十塊錢的工資,仍舊要給二十五塊錢給張小娥。
&esp;&esp;婚前說的自由支配,原來只是五塊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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